一、发挥“独特优势”,落实好中央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
第一,充分发挥“合作”优势,成为农民的贴心人。要积极鼓励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和领办农民合作社、专业协会、农民股份合作等,夯实为农服务的组织基础。广泛开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技术服务和农民资金互助、农民合作金融等综合性服务,通过生产、销售、服务各环节,为全体农民服务。
第二,积极拓展网络优势,打造综合服务平台。要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加快商品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建设,大力推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升流通网络现代化水平。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与市场对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推进农村现代流通。
第三,深入挖掘“改革”优势,焕发供销合作社生机活力。要坚持市场化取向,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新模式,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深化联合社机构、用人、分配等制度改革,强化公益性服务职能、经济职能;推进本级社及各级社社有企业间同业整合和资本重组,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运行机制。
二、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助推改革。
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要正确处理争取优惠政策存量与增量问题。争取新的政策、资金支持固然重要,但利用好原有政策、资金支持也不可忽视。
第一,充分利用好国家现有政策。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内容,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顺势而为,把精力放在用好用足现有的扶持政策上。把我们要建设的项目和要发展的事业,装在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的笼子里,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和税 收优惠政策。
第二,力争把“三个允许”落实到位。目前,供销合作社得到的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主要是“新网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少许的储备贷款贴息和基本建设资金。在争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资金,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民合作组织资金等财政支持方面还有很大空间。对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单位所取得的国家财政扶持专项资金,要积极争取以入股的方式投入到建设项目中,增加供销合作社的实收资本,各级供销合作社作为出资人,对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有效地管护和长期持有。
三、积极投身改革,发挥内部审计应有的作用。
审计局将切实贯彻落实总社党组理事会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主动担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服务和保障。
第一,加强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切实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重大管理不善、重大经营风险、重大违纪违规和效益低下、损失浪费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防止改革过程中社有资产流失,维护社有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抓好审计整改。及时督促和帮助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问题,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效果。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主动介入、提前介入一些重大决策事项,加大对改革中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积极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第三,加强审计创新。以服务综合改革为主线,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方法,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为综合改革发挥审计部门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