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4年9月16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探索创新促发展 锐意进取谋改革
——总社各部局主要负责同志在总社党组中心组2014年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发言摘要 (三)

    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

    □ 总社监察局局长  刘初明

    当前,总社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对于实现改革的实质性突破至关重要。建议总社提出对重大问题改革的具体操作参考方案,印发试点省参考,再指导试点地区开展试验。

    一、改革的3个重大问题。

    第一,把农民组织起来。这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根本目标。只有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供销合作社才能在政治上赢得地位、经济上得到发展。这也是检验改革成败的试金石。

    第二,实现企业联合发展。这是改造自我的目标,也是从根本上改变各自为战、分散经营、同业竞争的体制痼疾,使供销合作社系统成为一个整体,真正形成系统合力的必由之路。

    第三,联合社机关转变职能。职能上要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重点提高顶层规划设计能力、行业发展指导能力、企业管理监督能力。

    二、改革的具体操作参考方案。

    当前,总社很有必要提出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操作方案,一方面供试点地区参考;另一方面也是对改革进行必要规范,防止改革成为自行其是的无序行为,确保最终能找到可推广的普适方案。

    第一,把农民组织起来的改革方案。

    衡量农民是否组织起来的标准,就要看是否能够建立一个被大多数农民所接受并加入的组织。同时,供销合作社对这一组织具有影响力和控制力。

    参考方案一:组建农合联,共设乡镇、县(市)、地(市)、省四级,各级社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的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设立秘书处负责开展会员服务。秘书处由同级供销合作社负责组建,接受同级农合联理事会领导。乡镇、县(市)两级农合联由农民主导,农民代表要占多数,理事长要由农民出任。

    市、省级农合联要由供销合作社主导。可以从制度设计上通过吸纳城市供销合作社开办、领办的各类合作经济和经营服务组织,扩充农合联组织的结构,形成供销合作社主导农合联的成员基础。当前,重点应首先抓好乡、县两级农合联的组建工作。

    参考方案二:组建农合联,与供销合作社“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以行政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加入。这也是目前四个试点省提出的设想。

    第二,实现企业联合发展的改革方案。

    参考方案一:采取半行政化的手段,以同业整合方式实现联合。同业企业以净资产为出资额,共同组建同业新企业,各级社按净资产占比分红、委派董事会成员。同业整合首先在县域进行,然后自下而上进行省域和全国的整合。

    参考方案二:以优势企业控股的方式实现分片同业联合。将全国划分为若干个行业片区,由该片区内的优势企业可以通过注入资金、分期偿付、股权分红等形式控股其他同业企业,实现同一区域内只有一家供销合作社企业经营。条件成熟时,开展各片区之间的联合,最终实现全国的整合。

    第三,联合社机关转变职能的改革方案。

    参考方案一:在联合社机关这个屋顶下,加上农合联、企业集团组成供销合作社的整体组织结构。联合社机关可以只保留顶层规划和企业监督功能,可以将行业发展职能交给农合联,将企业管理职能交给企业集团。联合社机关参公管理;农合联、企业集团实行年薪制;联合社机关、农合联、企业集团的干部可以采取制度化的交流形式,解决待遇差距和后顾之忧等问题。

    参考方案二: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状况,采取差别化的管理模式。经济发达地区,联合社机关可以不参公管理,与企业集团合二为一。

    参考方案三:探索基层社、县级社、城市供销合作社的工作重点,基层社以发展农合联为主,县级社以发展农合联和开办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为主,城市供销合作社以建设农产品流通网络、运营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

    三、指导方式。

    1.总社将改革试点的具体操作方案印发试点地区或全系统参考,试点地区可以不采纳总社的方案,但必须提出自己的具体方案。

    2.对某些重大问题,总社在试点地区的县、市直接介入试验。必要时安排专人蹲点指导。

    3.总社每季度召开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会,各试点地区汇报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发现问题,指导试点工作深入。

    4.对某些重要的试点工作,应将国家有关部门纳入试点指导单位,以获得政策、资金上的鼎力支持。

    5.试点具体方案可以在总社范围内征集拟定,方案确定后,可抽调各部局的力量组成试点指导组,推动试点工作。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