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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党风廉政工作不容忽视

□ 黄治欢

    近年来,云南腾冲县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合作社作为腾冲县“两新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增添了市场活力和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发展。为此,加强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合作社在诚信经营、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问题,支持、保护和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推进合作社的纪律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加强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规模的不断扩大,合作社已经逐步成为解决劳动就业、实现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经营、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严重危害着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合作社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完善而科学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在组织内部形成相应的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合作社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农民合作社中尚未完全建立党组织,但其中党员的比例和人数正在不断增加。因此,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与管理,使之成为政治核心和技术骨干,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

    加强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是构建防腐体系的根本需要。国家法律体系建设及全社会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已覆盖全社会,廉洁和谐的社会是一个整体,合作社在整个防腐体系中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必要的监督对象。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和运用好他们的力量来推动和谐廉洁社会的建设,为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惩治和腐败预防体系提供保障。

    我们要以党内监督为重点,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加强合作社反腐倡廉建设,最根本的要求是党组织的建设,其方式是以党内监督为重点。在条件成熟的合作社,可以单独组建纪律监督机构,书记一般由同级党组织副书记担任,其他成员一般从重要社员或部门的党员中产生。在没有独立党组织或区域分散的地方,可以采用区域联建、行业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在每个合作社设立纪律监督工作指导员,形成纪检监察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力度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反腐倡廉建设落到实处。

    要以服务发展为目标,分类指导、稳妥推进,促进合作社快速增长。促进合作社纪律监督工作,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是必要的推进手段。一是注重分类指导,重点推进成熟合作社的纪律监督工作。把纪律监督工作做成样板,形成典型,树成标兵。二是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从不同行业选择典型,发挥龙头企业在行业内的示范作用。三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针对少数合作社负责人对纪律监督工作存在的模糊认识,主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争取其认同,尽早开展纪律监督工作。

    要以廉洁文化为载体,推进合作社廉政文化建设。合作社在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过程中,把廉政文化内涵的诚信、自警、清廉、公正、无私等廉洁品德观念与合作社的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与入社农户素质培养相结合,以人为本,引导党员和非党员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构建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要以风险防范为抓手,发挥纪律监督工作在合作社建设中的作用。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合作社的监事会、理事会根据工作职责,通过自己找、社员提、群众帮和集体定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查找风险点,深入分析查找潜在的风险隐患。二是构建防控体系。从强化教育、纪律约束、健全制度等方面入手,形成以岗位职能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制度规范为面的综合防控体系,突出防控的层次性。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风险管理工作效能。

    (作者系云南省腾冲县供销合作社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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