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4月15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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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中农:与农民共建合作社 共营“金土地”


    本报讯  清明过后,中农集团控股黑龙江有限公司全面启动春耕工作。

    谈起以前的种植情况,学田村村民广德海连连叹气:“虽说占着大片肥沃的土地,土地流转前普通农作物一亩地的年收入很难达到400元,每到过年,家里一点余钱都没有。”2013年底,黑龙江中农领办了讷河市中农学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望奎县中农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肇东县中农里木店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提出“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以合作社为主体流转土地,积极吸纳农户入股合作社,将科学高效的产业化规模种植引入当地,带领农户提升土地收益,奔向致富之路。“自从土地流转后,咱们不仅能坐地收租,如果到合作社干活还能领工资,收入翻番增长,再不用像以前那样围着几亩地打转转。”谈起现在的生活,村民刘祥秋一脸幸福。

    据了解,这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在当地3个村17个屯地完成土地流转75800亩,并将于2014年在讷河当地配套建设1座800吨烘干塔、2座两万吨粮食仓库、3处农机基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黑龙江中农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灵活采用两种方式流转土地,一是农户直接将土地出租于公司,公司在耕种前将地租一次性支付于农户,但农户不享受当年的分红。二是农户以土地入股,公司以种子、化肥、农药及农机作业作价入股并进行全面的田间管理,公司对土地有保底价格,无论当年农作物产量如何,生产周期结束,公司将土地保底价款一次性给付农户,粮食出售后,经合作社测算当年利润及双方投入比例后,利益按公司与农户投入比例分享。

    黑龙江中农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土地流转模式,这也正是相比去年土地流转模式的创新之处,入社的农户不仅能有土地流转收益和年底分红收益,参加合作社组织的产业化规模种植还能领取工资收入。

    (徐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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