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根据贷款新规的基本信贷流程要求,不断创新贷款管理方式,在贷款受理、调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四个环节中,充分运用拍照、摄像、电子邮件等信息化手段,将贷款审查方式由传统的文字资料审查改变为文字、图片及影像相结合的视频全新模式,切实地保证了贷前调查的真实性、贷时审查的科学性和贷后管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各环节操作风险的发生,探索了一条信息化科学审贷管贷的新路径。
贷款受理:网络公示 集体“挑刺”
针对信用社与客户信息不对称、客户诚信申贷意识差的现状,为切实提高信贷风险管控水平,该联社建立了《大额贷款贷前公示制度》,对于拟受理的贷款客户,将其基本信息通过湖南省联社贷款管理系统向全县信用社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受理单位、借款人及关联人基本信息、申请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情况等,公示期为3天。同时要求信用社建立“贷款公示登记簿”,按规定每日及时登录,签字确认,并在公示期满后次日,向该联社信贷管理部反馈客户及其关联人在本社有无贷款、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观念、受理建议等信息,调动全社员工的力量为每笔新放贷款把关“挑刺”,促进“阳光办贷”。
考虑到办贷时间、效率等因素,该联社还规定贷款公示与贷款调查同步进行。
贷前调查:推进信息档案电子化
为了更好地对客户的信用等级及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抵(质)押物、保证人情况进行核实,该联社拍摄了反映借款人情况的数码照片,并将所有影像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保存,为货审会决策提供详尽的第一手资料。
该环节主要记录以下场景:一是客户主体资格验证,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现场验证;二是面谈面签,包括借款人及抵质押物所有权人同意抵押承诺书面签;三是借款人生产经营场所,如企业生产车间及存货产品情况、商铺、船舶停靠码头以及种植养殖基地等;四是抵(质)押物现状,如存货质押(棉花、稻谷)贷款质押物存放仓库及储存情况,房地产抵押贷款抵押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租赁情况等;五是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书原件;六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工程建设合同等;七是全程参与调查人员在客户生产经营场地或抵(质)押物所在地合影。
贷款审批:无纸办公 直观审贷
信贷管理部门初审贷款资料后,由贷审会秘书提前一天将调查报告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每位贷审组成员,实行无纸办公、“提前备课”。
贷款审查时,信贷管理部将调查资料制作成PPT演示文稿,在贷审会上,通过大屏幕投影介绍贷款调查情况及过程,以影像方式全方位呈现客户的相关信息,增强贷款审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风险识别的有效性。
贷后管理:全程跟踪 履责取证
该联社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对于风险防控的重要作用,重点加大了大额贷款的贷后管理力度,要求贷款主办社主要责任人在对大额贷款进行贷后检查时,不仅要提供贷后检查报告、财务报表等必备资料,还要提供上户检查的影像资料,主要包括:贷后一个月资金使用情况、与借款人交谈了解的生产经营情况、抵(质)押物现状、贷后检查主管及协管客户经理与借款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合影等。
实施成效:巩固客户 稳健发展
该联社实行信贷管理信息化以来,不仅在落实贷款新规方面收到了明显成效,也促进了信贷业务的稳健发展。截至2013年底,该联社各项贷款余额28.32亿元,比年初增加4亿元。2011年至2013年,该联社贷款审查委员会(小组)共审批发放贷款1090笔、金额25.29亿元,巩固和扩大了优质客户群体。
一是扩大了信息来源,增强了贷前调查信息收集的深度、广度、真实性和全面性,有力扭转了信用社与客户“信息不对称”的不利局面,基本堵住了虚假信息、多头贷款、大额关联贷款等风险源头。通过贷款公示,在全县信用社范围内有效地将此类客户贷款底数摸清楚并全部合规处置。自实行以来,该联社共进行贷款公示65次,收回化整为零、垒大户、关联贷款487笔,共3595万元。
二是强化了员工的管贷意识,促使信贷人员尽职履责、借款人诚信申贷。与以前相比,借款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抵押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面谈面签时需现场照相,便于审查人员审核,尽职调查、面谈面签制度得到全面执行,有效防范了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是提高了贷款管理的直观性、公开性,有利于加强流程控制、提高审查效率、节约办贷时间,为及时、准确、有效决策打下良好基础。
四是增强了信贷档案管理的便捷性和可靠性,为建立客户信息资源库、加强客户管理与维护、及时处置化解信贷风险提供了可靠保障。该联社将每年贷审会影像资料存入U盘或刻录光盘,按照贷款审批顺序建立电子档案,便于信贷档案查询、客户管理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