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是农村金融机构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强化内控管理、增强制度执行力、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进而确保农金机构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就如何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几点浅见。
一是要加强审计后续督导。每一项审计检查结束,必须对被审计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且在10日内收回。要把检查出的问题作为持续监督的重点,加强对已发现问题的后续督导,掌握营业网点对问题的整改情况,直到其改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为止。
同时加大对失范员工的处罚力度,针对那些违规操作、无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审计部应果断采取措施,严惩相关责任人,绝不能姑息迁就。
二是要挖出各项问题的根源。内部审计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分析和判断,查找内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加以评价,积极关注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的根源。
对违规经办人员未能很好执行制度、违规操作的,应督导其立即整改;相关业务科室疏于辅导的,要直接向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建议,由相关业务科室加强辅导力度;对不合理的操作流程和不规范的规章制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加以修改;对经常出现违规操作单位的管理,要查找根源所在,分析原因,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要提出撤换建议,进一步强化管理层的合规、合法性。
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不能只是处罚,还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违规原因,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三是要重视审计职能的转变。首先,审计方式应由以往的审计终结报告提交向整改事项落实的后续再审计、再监督转化,拓宽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促进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合法、健康发展。
其次,审计内容由“合规性审计检查”向“风险性审计检查”转变。
再其次,审计查出问题以整改为主向后续追踪督导转变。
最后要将过去传统的事后审计检查方法,转变为事前防范审计。
四是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首先,审计部门行使其处罚权,督促整改。
其次,行使建议权,及时向领导层及责任追究委员会提交审计项目处罚建议,建议行政处分、调离岗位、降级、撤职或拟提拔等。
再其次,督导相关职能科室对查出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
最后,进一步推进审计报告公开,举一反三,同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