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信贷资金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支持“三农”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然而,当前 “银行难放贷、农民贷款难”成为阻碍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制约信贷资金有效支持“三农”的原因主要在于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意识不强、农村信用环境缺失等。因此,如何通过合理途径有效解决信贷资金支持问题就显得极其迫切。
信贷资金需求情况
近年来,由于农业连年增收和国家补贴的逐渐增多,农户收入逐年增长,加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力度加大,农村一家一户简单生产资金体现“不缺钱”。虽有部分农户因信用不佳,无法取得贷款,但通过自筹或赊销农资也可以满足简单的生产资金需求。
但是,由于现在的农村经济改变了过去的生产方式和增长重点,对资金需求有了新要求,对信贷资金支持需求呈现多样性和层次性,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消费意识的增强,农村信贷资金需求逐渐呈现“缺大钱”的新特点。一是农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缺少大额信贷资金支持。由于地方财政和农户缺少大额资金,一些农业科技成果难以在当地转化;二是规模化经营资金需求量大。实施规模化生产经营,急需大额信贷资金支持。
制约信贷资金需求的因素
涉农银行业机构经营和营销理念陈旧,创新意识不强。一些涉农银行业机构固守陈旧的经营模式,一味采取“坐等农户上门”的被动营销,不能主动掌握农村信贷资金需求,不能用发展的观点、超前的思维,选准信贷投放的切入点,缺乏策略创新。
政府投入和引导不足。虽然国家出台了多项惠民政策,但由于县级政府缺乏粮食安全意识,多以自身财力不足为由,对农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投入不足。另外,由于政府对扩大担保物范围的配套措施跟进缓慢,农户的林权、农业机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无法满足贷款抵押条件,“四权”抵押贷款风险高,也制约了银行业机构对农户大额信贷需求的支持。
农村信用环境差和风险分散、补偿机制不完善。近几年,农村信用环境整体有了较大改善,但农村尤其是偏远村屯信用环境还是相对较差,一些农民信用观念淡薄,骗贷、逃债、赖债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银行业机构放贷积极性。
另外,由于自然灾害频发,造成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风险能力不足,农民收入缺乏稳定性,金融机构面临较高的贷款损失风险。较差的信用环境给整个金融机构造成非常大的风险问题,而现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和信贷追究责任制度尚不够完善,致使一些地方存在惜贷、恐惧贷款的思想。
冒名贷款造成征信失实影响信贷支农。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不严、内控不到位及农户欠缺个人信息保护观念,在2006年至2008年农村信用社盲目扩大规模时产生了较多的冒名贷款。随着征信系统的建立和逐步完善,被冒用人在准备办理贷款时才发现自己征信失实,个人信息被冒用,已形成不良记录,难以获得贷款。被冒名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导致其难以获得贷款,既影响县域内各机构信贷资金“回流”, 又影响对“三农”信贷支持。
解决对策及建议
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信贷产品。各涉农金融机构要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导向,更新经营理念,深入开展市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三农”金融需求新特点,加大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需求新动向的研究和判断,及时调整信贷投放策略,通过研发新的信贷产品和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规模化经营、农村养殖业和农村消费等大额信贷需要。
一是要在信贷产品创新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内控机制,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向多样化、多元化方向发展,使信贷产品成为“适用范围广、操作简便、风险可控”的创新型产品。
二是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综合发挥银保服务“三农”的积极作用,应在适当环节增加保险的覆盖和渗透,积极探索开展涉农贷款保险,进一步降低信贷风险。
三是加强对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使信贷产品创新始终处于现有法律允许和保护的框架之内。
加大农业投入,加强政策引导。各级政府部门要牢固树立粮食安全意识,重视农业、发展农业,要腾出政策配套资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民增收。
一是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稳妥推进”的原则,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认真制定并尽快出台扩大担保物范围的相关配套措施和政策,推动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大额信贷资金的投放。
二是要保持对农业财政补贴资金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是要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积极推进金融资本流向农村市场,满足农村、农业、农民的信贷资金需求。
四是要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促使涉农金融机构研发适合农民需求的多种金融产品,稀释政策性风险。
完善信用体系,分散和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一是要提升社会监管的力度,充分发挥群众在农户方面的信用评级、信贷投向、以及跟踪管理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对于恪守信用的客户,要优化贷款信用额度,并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以此来提升贷款农户的整体信用观念,从而加大贷款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要以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生态县为载体,构建县、乡镇、村与农村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农村信用体系;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形式的保险和再保险体系,从而提升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清查历史遗留冒名贷款数据,提高信贷资金真实投向。对于在“三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冒名贷款,农村信用社要针对被冒名人征信失实问题制定措施优先予以解决,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查,主要检查农户贷款中的个人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尤其是“三项整治”活动中的未排查贷款,应逐笔分析,进行责任认定,对确为信用社员工违规形成的贷款,通过合理渠道及时对客户信息予以更正,帮助资金需求人及时获得信贷资金。
同时,要加大对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培育信用群体,帮助农户提高个人信息保护观念和身份信息外泄警惕意识,提高信用意识,珍爱信用记录,不能随意向他人借款或提供担保,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