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建立一级林权交易市场。建议由政府牵头搭建林权交易平台,成立林木收储中心,建成集林权、林木交易储备为一身的林业交易市场,便于林权交易市场公开定价、拍卖和流转,防范贷款风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要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与服务。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每年对林权抵押贷款配套提供一定数量的林权采伐指标,专门用于林权抵押贷款的林权处置;各级政府成立林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当林权抵押贷款无法收回时,按一定比例进行风险补偿;涉林部门资金主要存放于农信社,增强农信系统涉农资金实力,用于投放涉林贷款。
三是要完善评估机制建设。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评估机构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评估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对评估结果严重失真或恶意高估的给予相应的处罚;适当降低评估费用,不以评估价格的比例收费,而是按宗或按区间收取费用,减轻林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