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国农民合作社总体上发展不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支持。建议在修改合作社法的时候,把不同区域的合作社区分开来,分类管理,然后对欠发达地区的合作社重点倾斜。”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阿什老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来自四川西南部的彝族委员阿什老轨今年已是第七次参加两会了,每年他都有自己的提案,并且在写提案之前他都经过长期的深入调研,在实际调查中发现问题,然后形成自己的调查报告。今年他把合作社作为自己的调研重点,写的提案是《关于对民族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建议国家对合作社实行分类指导、分类扶持的政策。
阿什老轨认为,当前我国合作社虽然数量多,但发展不平衡,合作社业务单一,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方面还有待提高。
阿什老轨在调查中发现,彝族自治州西昌市总共有148家合作社,注册资金最高的达到1969万元,最低的仅0.1万元,成员出资最多的达800万元,最少的只有1万元,绝大部分合作社成员只有5个人。经营规模过小、整体实力差,导致部分合作社根本无法有效和市场对接。合作社的空壳现象还普遍存在,有些合作社只有一个牌子、一个章程,其实是一人合作社,并没有真正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这类合作社创办目的不纯,只是想利用合作社的政策套取国家扶持资金。还有的合作社都是家庭人员出资,合作社的运作、利润分配也是一个人说了算,成了典型的“一人合作社”。
对于当前“择优支持”的合作社扶持政策,阿什老轨结合西部地区合作社的发展,谈了政府如何有针对性扶持合作社的看法。他说,国家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经济情况、民族情况,实行合作社的分类指导。东部地区经济实力较强,本身基础就比较好,而西部,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较弱,资金和政策应重点加强支持。国家在合作社的扶持上,不能只是一个标准,搞一刀切,这样不利于西部或者是那些欠发达地区合作社的发展。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在扶持资金、扶持政策上应该有所区分,这样能更好地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发展格局。
除了分类指导、分类扶持,阿什老轨认为,合作社应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对合作社理事、监事会成员和社员的技术、管理和合作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农民的合作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