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人间仙居·美丽乡村”建设,切实解决村庄基础条件差、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现状,浙江省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新推出“美丽乡村”建设贷款,开设新农村项目建设的绿色融资通道。
实行贷款专用。“美丽乡村”建设贷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美丽乡村”(包括列入县农房改造的项目村、培育村)建设,具有乡村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能力的企(事)业法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或村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均可申请贷款。该贷款采用保证方式,也可由仙居商会联合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实行利率优惠。此项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的50%;还可根据实际,经贷款社上报该社贷款利率定价小组审批后核定优惠利率。
实行特色办贷。该贷款项目由村(居)委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村民代表大会的承诺决议,经所在乡(镇)政府、县农办批复同意后提交当地信用社,即可办理贷款手续。以企(事)业法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为贷款主体的,贷款支付按《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以村两委主要成员为主体的贷款支付按《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贷款管理办法》执行,也可支付到村(居)委账户。
目前,该社已对相应村民个人进行此类住房改造贷款授信1186万元、户数191户,累计发放贷款842.3万元,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农户建房资金需求,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