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社是“供销大厦”的基石,是行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如何振兴县级社的发展?国务院40号文件开宗明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这就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为农服务”是宗旨,是供销合作社安身立命的政治基础;“合作”是原则,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组织形式;“经济组织”是性质,是供销合作社市场主体的基本定位。根据这一判断,现阶段振兴县级社就要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 筑牢网络基础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网络是行业的命脉。在目前县级社经营服务网络大多处于恢复重建的爬坡阶段,我们要防止既想顶天立地、又想铺天盖地的急功近利思想,要本着因企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龙头企业——中心超市——综合服务社”的模式,搭建县乡村三级网络平台。
一是培育县级龙头企业。围绕“新网工程”四大网络体系,通过联合与合作、联营与连锁、投资与融资等方式,引进系统内外的“中字号”、“省字头”企业,培育、壮大县级龙头企业,搭建行业服务平台,打造系统经济引擎。
二是兴建乡镇超市。在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三农”工作持续升温的宏观政策环境下,随着城市商圈半径的放大和乡镇经济极点的重构,乡镇超市建设必将成为抢占乡镇经济发展制高点和桥头堡的有效举措。可以充分整合、置换、开发基层社资产,通过职工集资、预租筹资、BOT等方式,加快推进集镇超市建设,力争每个乡镇建有一个综合超市,搭建基层社重组再生平台。
三是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综合服务社是现阶段供销合作社融入农村市场、加强政社合作、密切社农关系的有效载体,也是供销合作社体现合作社原则、彰显合作社文化、宣传合作社精神的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要真正按照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代理性服务“三务结合”,党务、村务、事务、商务、服务“五务一体”的要求,从丰富社员结构、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分配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入手,规范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以综合服务社的星星之火引发供销合作社的燎原之势。
二、 做强业务经营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安身立命的“护身符”,业务经营是供销合作社市场竞争的“通行证”。在业务全面放开、市场自由竞争的情况下,供销合作社要努力做到服务业务、骨干业务、开发业务和资产业务“四轮驱动”。
一是做好服务业务。做好农资、棉花、农副产品等与“三农”工作息息相关的传统服务业务,在恢复和完善庄稼医院和机防队等传统技物服务体系的同时,培养服务人才、拓宽服务领域、打造服务品牌,把经营“藏”在服务中。
二是做好骨干业务。结合区域主导产业和行业产业特色,筛选、培育、壮大辐射系统网络、引领行业发展的骨干业务,提高网络覆盖率、市场占有率和商品配送率,扩大行业话语权和市场影响力,打造行业经济发展引擎机和助推器。
三是做好开发业务。一方面,解放思想、寻觅商机,做好民爆物品、保险代理、信用担保、村镇银行等“小、快、特、新”业务;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新网工程”建设、综合服务社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由企业承载项目,用项目整合资源,为发展注入内生动力和外生活力。
四是做好资产业务。强化县级社社有资产监管职责,建立社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表联社对县基资产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企业(基层社)领导班子年薪制度,把社有资产运营水平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社属企业和基层社实行业绩考核。
三、 创优发展环境
环境也是生产力。一是政策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精神,切实明确供销合作社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体制,尤其是在“新网工程”项目、综合服务社建设、化肥商业淡储、改制遗留问题等方面,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把“新网工程”建设、综合服务社建设等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年度“十件实事”,并纳入乡镇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由供销合作社负责检查考核。要争取将行业协会建设、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民经纪人培训等工作,纳入政府“阳光工程”和“雨露工程”。
二是舆论环境。要学会讲政治、观风向、看脸色、挠痒痒,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职能、打造特色,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支农助农、扶贫救灾、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活动,每年做几件党委政府满意、社会各界认同、农民朋友赞誉的实事、好事、大事,并通过适时、适度、适势的宣传,提升供销合作社的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避免“马太效应”,防止边缘化危险。
三是边际环境。要扫暮气、立志气、顺风气,克服妄自菲薄的自卑心理,树立志存高远的进取精神,大胆走出去,主动请进来,加强互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调处理好与发改、财政、商务、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关系,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着力培养和丰富自己的人脉资源和社会关系,通过个人影响力推动系统工作。
(作者分别系湖北省随州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