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邓小平同志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收入分配始终是一个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当前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的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说到底还是分配收入带来的利益差异和矛盾。本期“会客厅”栏目邀请了5位专家,就“城镇化的推进是否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议题各抒己见,希望能为我国的城乡一体化建设理清思路。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张宇:
城镇化的收入差距应该没有直接的关系。收入分配差距涉及到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城镇化是一个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总体上来说,城镇化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我们现在更要强调的是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在城镇化的同时,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生产要素,城乡要素的流动,权利的平等。我们要在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收入的差距上下功夫。这也是我们的目标。城镇化本身并不一定说会带来收入差距扩大,当然也不一定会缩小,它和收入差距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杨宜勇:
城镇化首先要看怎么化。若城镇化是往大城市激化,可能加剧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如果我们的城镇化主要是发展中小城市,或者说发展小城镇,重心在中下端,那么还有可能会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这是一并考虑的。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赖德胜:
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往城市里面转移的过程,我们现在的城乡差距占我们整个差距的50%,而城乡差距的大与小取决于流动的情况。正如前面两位老师所讲,关键就取决于城镇化后我们的农民到城市以后,他们能不能享受到一些基本的、均等的公共服务。如果他们到城市里面来仍然是农民式的,甚至仍然保持着被固化了的身份,因为城市里面的劳动力也是多层分割的,那么很多人到城市里面来也仍然还是农民。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副院长、副教授王伟同:
我个人认为,城镇化是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城镇化是一个什么过程,其实它就是一个人口流动的问题,是一个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问题,人口由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转移的问题。
为什么说这种转移的过程有利于收入分配的改善呢?在西部地区,或者在农村地区,他们普遍的资源禀赋相对比较差,而之所以大城市能够发展得好,是因为它的资源禀赋比较高。所以,人口由资源禀赋低的地区向高的地区转移的话,会带来一个什么结果呢?就是说剩在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人口,他们平均的资源禀赋会提高,他们当地人的收入就会提高。而进入到城市中的另一部分人,由于他们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环境当中,他本身的收入也会提高。因此,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是所有人都会受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胡怀国:
现在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很大的一部分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而为什么表现为城乡差距呢?就是因为市场分割以及再分配政策。农民现在享受到的是最应该保障的,他们虽然现在享受了,但是他们所享受到的还是比较小的。如果城镇化意味着我们农村居民的市民化,那在再分配,包括基本公共服务这方面,他们能够享受到城市的水平,确实是能够缩小城乡差距,从而最终缩小收入差距。那收入分配究竟是扩大还是缩小,我觉得这和我们城镇化的制度设计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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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收入分配问题,中共中央一直高度重视。
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并对“多种分配方式”的具体内容作了明确论述,即“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受益分配”。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受益分配。党的十六大提出,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