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以“新网工程”建设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改革发展有了较大进展。目前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通过为农服务,经济实力、社会形象都得到了较大提升,整个系统已逐渐走出了低谷。
但是,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中还处于相对落后的位置。2012年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417亿元,仅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1.6%;企业汇总利润1.3亿元,仅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0.5%;领办的120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仅占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1.6%。
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快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需要找到影响发展的症结,才能“对症下药”。笔者认为,造成广西供销合作社经济基础薄弱,为农服务实力不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缺少联合合作
“合作社不合作,联合社不联合”可以说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顽疾,广西供销合作社概莫能外。究其原因,一是由于供销合作社成立于计划经济时代,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被作为执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分配工具,按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上级社与下级社之间的联系纽带是商品分配的计划、重要物资的调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业务联合与合作关系。二是各级社总的来说都是各自独立的法人实体,各级供销合作社更多的是在政治诉求上的联合与文化上的认同,而非经济上的真正合作。三是各级联合社是计划经济时候建立的,非市场内在的驱动力而形成的条块分割的结构组织,一定程度上讲,这种结构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发展。四是各级社在理论上讲,应该对下级联社在业务上起指导作用,在经营上起榜样作用。但由于人事上和经济上都没有直接关系,上级联社对下级联社没有任何约束力,因而对上级社的指示是可听可不听,可办可不办。五是由于部分上级联社的直属企业经营不好,榜样的作用难以发挥,因而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口头上的合作多于实际的合作。
发展基础薄弱
广西属于“老少边穷”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在计划经济时期,出于对越战争的需要,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了调拨备战物资的重任,改革开放后,留下了很大一笔政策性财务挂账,导致很多供销合作社的资产抵押在银行,影响了发展。加上广西是社员股金试验区,社员股金改革失败后,成为社员股金风波的重灾区,很多供销合作社资产被拍卖抵押,元气大伤。目前,系统企业多是“弱、小、差”,很多企业处在微利或亏损状态。
创新人才匮乏
由于历史原因,供销合作社一度陷入发展低谷,优秀人才流失,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引进人才少。目前,供销合作社人员老化,高学历、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员少。供销合作社县以上机关列为参公事业单位后,很多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和创业意识不强。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小富即安,看摊守业思想重,事业心不强,激情不高,造成活力不足,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
五方面求突破
加速改革发展步伐
要完成广西区供销合作社第四届代表大会提出的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目标以及国发40号文件提出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目标,广西供销合作社系统迫切需要寻求突破,锐意改革创新,才能加速发展,赶超先进。
在发展理念上求突破
各级供销合作社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各级领导干部要摆正位置,真正认识到供销合作社是可以干事创业的大舞台,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小进则满、小富即安的思想,摒弃对激烈竞争熟视无睹,对差距无动于衷,对落后麻木不仁,得过且过、安于现状的意识,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大胆创新、激情创业的理念。
要高度重视系统内的联合与合作。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是根本,联合合作是灵魂。从文化角度看,供销合作社是一种互助互济的经济组织,其宗旨是维护社员的经济利益,向社员提供各种服务,追求“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境界。其合作互助、诚实守信的精神是供销合作社行业所认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联合合作,特别是加强系统内部的联合与合作是供销合作社的应有之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跳出行政区域的局限,从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坚持把联合发展作为重要的指导思想,贯穿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全过程。目前,大多数供销合作社已经有了联合合作的认识,但是与其他外界的合作多,跟本系统的联合合作少,无论是横向联合还是纵向联合都差强人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别需要加强各级联合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打造全市、乃至全区性的经营网络,才能更好地发挥系统优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立足点。
在管理体制上求突破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与当地党委人事部门加强协调,干部的提拔任用,要征求上一级供销合作社党组的意见,确保能选拔熟悉供销合作社工作、懂经营会管理、有事业心的领导干部到供销合作社任职。要加大各级社有企业管理人才的任用和管理力度。加大对社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力度,真正实行社企分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以任人为贤的标准,选拔聘用德能兼备的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少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尽量避免外行指导内行的现象发生。要根据供销合作社的特点,出台更为有效的绩效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在经营机制上求突破
供销合作社是联系党委、政府与农民的桥梁与纽带。而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平台。供销合作社服务能力强不强,关键取决于社有企业的经济实力。在目前系统社有企业普遍“弱、小、差”的情况下,要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加快对社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以股份制或股权制的方式,实现社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要摒弃计划经济和行政命令的方式,切实按市场规律的要求去管理企业。社有企业除注重单个企业的改革发展,还要特别重视与同类企业间的联合、系统之间的联合发展。区、市两级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要主动与县级社有企业开展联合合作,注入资金,以控股和参股方式,加强联合合作的紧密度。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实施靠大联强、扶强扶优战略,以抱团发展,联合发展的方式,组建大集团,发展大企业。
在业务结构优化上求突破
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业务是农产品的购销、农资产品的组织供应、日用消费品供应、再生资源回收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等几大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销合作社要主动适应市场,充分发挥流通网络优势,在农超对接、农产品流通及农业科技信息等方面拓展。要在巩固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开拓新的业务联合领域,如组建物流公司、农信担保公司,参与农业保险,开展信息、加工、科技和文化娱乐服务等等。
在发展农民合作社上求突破
供销合作社的根在农村,农民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最有效和最直接的载体和平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用“农民合作社”涵盖以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解读这种新表述是,单纯的“专业合作”已不能涵盖农民合作的内容,要向联合的方向发展,包括加工、流通等;农民合作社应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这意味着供销合作社系统内的很多经营业务都与农民合作社有关。这为供销合作社领办和创办农民合作社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要围绕“千社千品”和“一乡一业”以及供销合作社的优势业务,培育多种形式、多元化的农民合作社,使之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要大力指导建设示范合作社,通过示范典型带动,以点带面,以强带弱,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洼地效应和品牌效应,为农产品提升附加值。要把供销合作社的综合超市、配送中心、物流公司与农民合作社形成战略合作,以“公司(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的方式推动产业发展和农业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