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六部门发布《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发通知称,要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通知称,今年中晚稻有望继续丰收,集中上市后市场价格存在一定下行压力,部分地区面临收储仓容紧张的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关于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有关部署,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制定《2013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通知要求,要积极组织企业入市收购,保证农民售粮需要;多措并举扩大收储能力;加大政策执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收储行为,维护正常粮食收购秩序,防止出现“打白条”、违反质价政策等问题,保护好农民利益;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确保不出现“卖粮难”。(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