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支持创业就业政策要求,不断丰富服务手段,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创业和失业人员就业提供资金支持。上半年,累计发放各类创业就业贷款6.18亿元,余额达到25.55亿元,为6.6万名创业就业人员提供了资金支持。
第一,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限额。对一般创业人员,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质量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8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经营和有组织创业者,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人均10万元。
第二,进一步丰富贷款品种。该区农信社联合自治区团委实施了“青春建功新农村新牧区行动——青年能人兴业计划小额贷款项目”,开办了农村牧区“青年致富能手贷款”、“青年小老板贷款”、“青年企业家贷款”产品;联合自治区妇联实施了“巾帼新农村新牧区创业行动”——重点为返乡务工妇女提供微贷款项目。
第三,简化贷款担保手续。根据初始创业人员和失业人员难以提供有效担保手续的实际,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降低担保门槛。对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人由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扩大到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收入水平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所有人员。
第四,提高贷款发放效率。为做好对创业和失业人员的贷款支持,开展了“阳光信贷”服务模式。对采取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方式发放的贷款,在营业柜台随到随时办理贷款;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理顺贷款申请、审批、发放、贴息、还款等一系列程序,推行通过信贷服务大厅联合审批、集中办贷,实行“一站式”服务。
(李 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