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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打造一批国家级农产品物流中心


  日前,商务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健康发展。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发展,在全国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国家级农产品物流中心。

  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是联结产地和销地的重要环节,是农产品大流通体系的中枢,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和中转集散等功能显著。通知认为,加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有利于畅通农产品流通主渠道,提高流通效率;有利于提升流通的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引导现代农业生产;有利于增强市场调控能力,促进农产品跨区域调运和区域平衡,对构建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一批重要的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也成功转型为集散地市场。但也存在设施现代化水平低、管理不规范、市场功能不完善、盲目建设等问题,亟需引导解决。

  通知强调,围绕建立健全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综合考虑国际与国内、全国与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农产品集散地、主产区和主销区的资源禀赋和流通基础条件,合理规划布局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培育现有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同时,不断提升销地和产地批发市场功能,引导符合条件的销地和产地市场向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加快构建统筹城乡、布局合理、流转顺畅、竞争有序的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有效辐射周边产区和销区,带动形成高效、稳定的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

  全国农产品流通枢纽(结点)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力争经过三至五年在全国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国家级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物流加工配送中心和国际农产品展销中心。培育一批市场规模大、辐射力强、具备区域性集散功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批发企业、流通加工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推动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结算率60%以上,100%设立农产品流通标准化销售专区。

  对于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通知要求,要加快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功能。第一,完善中转集散配套设施。发挥市场交通区位优势,加强交易厅棚、检验检测中心、停车场等交易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市场辐射带动力。与大进大出的吞吐能力相适应,积极发展现代仓储物流,加快完善集配、储藏、理货、再包装、运输等中转批发配套设施。大力提升冷藏储运的标准化、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增强全程冷链物流配套能力。第二,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按照现货交易机制,大力发展集中竞价交易,鼓励引入会员制和拍卖等现代交易方式。设立农产品流通标准化示范专区,推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标识规范化和流通品牌化,促进农产品以质定价和优质优价。推广应用电子结算系统,促进实现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电子化,提高价格信息的准确度和时效性。第三,强化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交易信息采集、分析、处理和发布机制。健全覆盖全国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网络,促进市场间交易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编制发布信息指数,引导农业生产,指导市场交易。第四,增强产业促进功能。发挥市场对生产流通的集聚效应和企业孵化器作用,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加工、物流和批发企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完善金融等配套服务,引导市场在税收、仓储物流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便利,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推动经销商公司法人化。支持企业创新产销一体化流通模式,发展订单农业。第五,建立公益性保障制度。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减免和补贴费用等多种措施,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公益性保障制度,建设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流通基础设施,培育一批公益性骨干队伍,构建市场发挥公益性作用的长效机制,确保市场落实公益性社会责任。

(雾 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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