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5月2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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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潜力大


  日前,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通知规定,从6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和工业用电同价。国家府主管部门出台这项政策取向如何?会产生哪些作用?有关专家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有关专家称,国家发改委下发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的通知,是为了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特殊阶段的特殊需要。我国经济面临的通胀压力,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农产品价格上涨过快。通过在农副产品物流环节降低电价,实际上是降低其物流成本,进而提高物流效率。在快速推进的城镇化过程中,农副产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运输成本增加、在途损耗增多等因素推动物流成本过快增长;而发达国家农副产品成本支出绝大部分是用在冷链建设上。而我国冷链物流建设相对落后、费用偏高。冷链运输环节中过高的电费支出是农副产品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通过降低冷链电费就可以大大降低农副产品物流成本,有效抑制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过快上涨。平抑农副产品价格具有全局意义。

  人们普遍关心的是,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除了降低生产流通环节的电费,政府还可以做哪些工作?有关专家认为,政府有关部门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首先,加强检测和监督。让政策真正的落实到应该享受政策的农产品生产者和相关物流企业身上,而不是让政策利好过度外溢,产生过多寻租行为。其次,要注意物流体系和政策体系的配套建设。从国际发达国家来看,他们已经拥有了完善的水陆空综合运输体系。农产品各物流环节的无缝衔接,构成了完整的物流供应链系统,因而其农产品成本得以控制,产品在市场上有了较强的价格竞争力。我们也应从物流体系与政策体系的各自完善和相互配套上下功夫。第三,要大力强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建设。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产品产地越来越多,消费地也越来越多。农产品物流信息化建设就成为提高农产品流通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性因素。第四,农产品本身从生产到销售,除了具有经营性的性质之外,还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国家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在批发市场的建设的财政支持、税费减免等方面应该采取更多更有力的措施。第五,要鼓励消费城市在农副产品流通的各个方面出台更多的鼓励性优惠政策。这后两点,作为行政性措施,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就是说,降低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成本仍然具有很大潜力。 

(邬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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