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省供销合作社近日向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示范社建设是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推动示范社建设,将其打造成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积极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参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
通知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与服务。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政策。省社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将继续重点扶持示范社,支持建设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质量检验检测设施、动植物检疫设施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支持示范社发展,主动同工商、税务、水利、农业、质监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指导帮助示范社争取承担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为示范社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利用流通网络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示范社产品进入供销合作社的连锁超市,免收入场费或管理费。要通过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展示(展销)会、经贸洽谈会等方式,宣传和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品牌,扩大社会知名度。要积极打造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宽销售渠道。要广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普及合作社法、财务管理、内部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示范社管理层的经营水平和社员的业务素质。搭建示范社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农产品价格、购销商情、农技推广等各类信息。
(湘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