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在京召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
会议指出,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促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两化深度融合保障质量安全的客观要求和重要途径。当前要做好四个方面的试点工作:
一是试点企业及其所在省(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试点工作;二是试点企业和技术支持单位要注重系统平台的研究与建设,真正实现消费者对生产者的可追溯;三是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四是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实施试点,争取2013年底前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实现消费者对生产企业基本法定信息等的实时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