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3年4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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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食品安全条例施行
北京积极构建食品安全体系

  被称为“全国最严”的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于4月1日施行,各有关部门依据条例制定的18个配套文件也于同日正式实施。今后,北京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将以预防为主、源头控制为主,实施严格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监管体制,严格责任追究。构建“两大体系”,即安全食品供给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行“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全过程管理”。

食品犯罪终身行业禁入

  此次条例中被称为“最严格”的规定就是“食品犯罪终身行业禁入”,即经营者一旦因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触犯法律,将被终身禁入。北京市将严格信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同时将食品许可、日常监督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纳入信用档案,依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状况确定管理重点和频次。对构成犯罪的严重失信者将实行行业禁入。

  按照条例规定,对单位被吊销许可证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自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受雇经营。北京市这一规定在国内开创了严惩重处和信用惩戒的制度先河。

19类业态市场准入要求不同

  条例针对特大型消费城市的特点,借鉴香港等地按行业类别发放食品牌照的经验,将食品生产经营细化为19种业态类别,分别是: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作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杂店、食品贸易商、无店铺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便利店、食品物流配送、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甜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乡村民俗旅游户、夜市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服务,按不同业态类别分别提出不同的许可要求,施行严格的市场准入。      

动态监管农产品安全

  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管理和保护;有效控制有毒有害物质对安全生产的危害。对农药经营者实行动态化目录管理。由农业部门制定农药经营者名录及名录管理办法,准许名录内的农药经营者销售农药并建立退出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实行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在农产品生产源头,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要建立经营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在生产加工环节,畜禽屠宰企业要建立稳定的货源基地并记录养殖信息,不得收购或屠宰加工无固定基地、无法追溯来源的动物产品。在流通环节,生产经营者要查验记录食品信息并保存2年以上。

风险监测 同类食品临时控制

  北京市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对食品安全标准缺失,但有证据表明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可以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参考依据。对经评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或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责令暂停购进或销售等临时控制措施;必要时可以对相关企业、区域生产的同类食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网售奶粉须先取得流通许可

  条例并没有像之前传言的会禁止网店销售奶粉,而是将乳制品纳入到无店铺销售业态的经营许可项目中。据悉,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按照国家专项审批规定许可网售乳制品。但是,按规定无店铺销售的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目前网上代购奶粉的经营者多没有营业执照,因此,尽管网店允许销售乳制品,但网店代购奶粉恐怕过不了准入关。

召回食品须监督销毁

  从4月1日开始,食品安全的执法部门须对被召回的不合格食品进行“监督销毁”,防止“改头换面”重新上市。今后,食品办指挥系统将绑定企业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手机,及时将不安全食品的预警信息发送到手机上,以便将不安全食品及时下架。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及时公布有关信息。除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以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食品生产者销毁被召回的食品或者实施无害化处理。监督销毁或者实施无害化处理后,现场监督人员应当作完整记录、签字确认并及时上报。                     

(大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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