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胶囊、老酸奶、问题蜜饯、塑化剂、药鸡等词汇对于中国的消费者来说已不再陌生。它们存在于我们赖以生存的食物之中,令我们的食品安全处于高危状态。
一起又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接踵而至,但是想想它的揭露过程,每一个消费者都会惊出一身冷汗,每一次有关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总是首先由媒体揭露,政府有关部门随后紧急出动。很显然,媒体不可能扫尽每一个角落的问题产品,那么,消费者只能无奈地直面这样一个问题:今天的市场里,还有什么未被媒体关注到的有毒食品正在进入我们的身体?
每曝光一起食品安全事件,所涉及的无良工厂、违法商人无一例外地受到了广泛谴责。其实,如果我们用市场的眼光来看这一现象,那些工厂、那些商人会有如此恶劣的行径,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虽然“无商不奸”这句话的打击面太大了一些,但是商业活动就是无止境地追求商业利益,因此,对于商业活动,社会必须设置严格的法律规范,使商业活动能够“戴着镣铐跳舞”,不致因为商人过度追逐利润而侵害消费者的正当利益。
政府应当承担社会管理的角色,运用民众赋予的权力,秉持公正原则处理社会事务,而其最重要的职责便是保护民众的利益,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为了逐利而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进行遏制,政府设立的市场监管部门就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但是当政府需要行使的社会管理职能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产生冲突的时候,前者通常会让位于后者,这种让位行为会导致监管空白。
随着新闻媒体对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的深入报道,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的食品监管部门,其实早已掌握了当地一些厂家在这方面的基本情况,但是为了保证政府税收,居然将监管束之高阁。这是当下社会经济的现实反映,在这种基础上,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出现,就一点也不奇怪了。据悉,“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55.1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建设,国家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投入的财力、人力不可谓不大,但是目前来看,巨大的投资并没有彻底管住有毒食品的蔓延,其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并没有把食品安全与经济发展同等对待。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经济发展是硬指标,而食品安全则是一个软指标,甚至在曝光以后,他们还掩盖事情真相,从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于虚空状态。这种一再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产生负面影响是一种客观存在,政府只有加强监管,才能重塑消费者信心,也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的长期和谐发展。
令人欣喜的是,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挂牌,食品安全的监管一改过往多部门交叉监管的“九龙治水”模式。但愿已然启动的大部制改革,能让食品安全离我们越来越近。(周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