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篇4 2013年3月19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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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托管是一种由政府主导的联户经营模式


  土地托管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不改变土地的受益权、使用权,充分发挥村“两委”组织农民的作用,连片进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统一分配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土地托管的组织者及管理者是村“两委”,具体实施者是由种地能手、农机手等组成的土地托管服务队。托管农户以市场价格为标准缴纳耕、种、收及农资等各种费用,以实际收获量为收益;村“两委”和土地托管服务队以土地连片种植后产生的规模经营效益为盈利。从山东省汶上县供销合作社的经验来看,土地托管属于一种由政府主导的联户经营模式。

  在当前粮食价格不断攀升、粮食安全形势严峻以及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遭遇瓶颈制约的情况下,这种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以政府为主导,村“两委”为主体,农民合作社为载体的组织机制有着天然的信誉保障,这是基础。二是土地托管服务队的组成人员仍旧以本村种地能手和农机手为主,粮食收多收少都是自己的,这从根本上保证了田间耕种、管理的高标准化。同时,土地托管的整合作用进一步优化了土地资源、农村劳动力资源、农业机械资源等配置,推动了新形势下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三是在供销合作社的参与下,由土地托管服务拓展到涵盖整个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极大地促进了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土地托管给村集体经济带来了新的、长久的增长点,也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在汶上县义桥镇房柳村,由县供销合作社主导,村“两委”组织建立了土地托管服务队,扶持有能力的农民发展了一些庭院经济项目,使农村人尽其才,营造出了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锻炼培养了村级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全程托管服务”写入其中,肯定了土地托管服务作为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的强大生命力,同时也更好地健全完善了这种经营模式,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土地托管,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努力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托管服务,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利于集中和整合农村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农业设施装备的改善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汶上县土地托管的实践经验来看,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凝聚力的提升离不开市场化的管理运作。因此,应坚持探索完善利益共享化、市场运行化、运转高效化、管理科学化机制下的土地托管服务模式。

  三要坚持供销合作社参与。供销合作社是老牌的为农服务合作经济组织,有广泛的农村网络基础,发展多元化、综合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土地托管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专业化分工,供销合作社构建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吸收了一部分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恰恰是需要照顾家庭而不能大范围转移的,同时也间接避免了“空壳村”的产生。    

  (山东省汶上县供销合作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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