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在我们组建农商行的时候,给予了极大的帮助。”谈起省联社,中部某省一县级农商行董事长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特别是在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中,省联社理事长还专门给市政府有关部门打电话协调此事。”
“现在对我们来说,省联社提供的科技服务已经跟不上我们的发展需要了。”东部某省一位县级农商行高管表示,由于省联社提供服务时需要照顾到全省的平均发展水平,对发展水平较高的行社而言,目前“被”省联社服务对其自身发展而言,反而是“束缚”了。
省联社走过的10年,是创造辉煌和备受争议并存的10年:
一方面,与大银行相比,单个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经营规模、人才质量、服务手段、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明显劣势,需要通过做强做优省级服务平台,弥补成员行社的不足。
另一方面,省联社的多重属性导致法理关系模糊,履职边界不清。两级法人体制下,一些县级联社与省联社在人、财、物的管理上,有着或明或暗的“干戈”。
如何在实践中对省联社的功能设置及履职方式进行改革,能够既保持各成员行社机制灵活的优势,同时又具备大银行平台优势,并形成发展的合力?重点在于“服务”。
随着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联合社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省联社新一轮改革的焦点集中在如何实现“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
若按照监管层提出的思路完成变革,省联社将转型成为“现代金融企业公司。”
在《指导意见》的第三部分“加强服务职能建设”中,“省联社应将为社员机构服务作为核心职能,并落实风险处置责任”被置于提纲挈领的位置。其后更是对省联社提出了“提升信息科技服务水平”、“优化提高全系统员工素质”等12项加强服务职能的具体要求。
对此,一些业内专家也表示了认同。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何广文表示,现在农信社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基层行社的市场独立地位逐渐增强,省联社的主要职能也应由管理转向服务,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而对于省联社自身而言,增强服务能力的决心在今年各省联社的工作报告中已彰显无遗。目前,提升服务的目标集中锁定在为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上。
绝大部分省联社都强调,应该进一步增强在科技信息建设、产品研发、资金融通、清算结算、员工培训、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重点在“法人机构想干干不了或干不好的事”上下功夫、见成效。
为成员行社的业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帮助其稳固和拓展市场,也成为了各省联社的共识。中部某省联社就在其年度工作报告中直截了当地提出:“各办事处、设区市农商行要加大辖内社团贷款的组织力度,引导、帮助成员行社营销辖内各类优质客户。省联社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协调互动,积极对接全省重点项目,帮助成员行社争取更多优质项目。”
此外,引导全辖员工形成凝聚力、向心力,以企业文化为抓手,提升软实力,也成为了省联社的重要着力点。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就把“深入理解和弘扬甘肃信合精神”作为了2013年要重点把握好的四个重点工作之一:要深入理解和弘扬以“诚信、创新、敬业、兴农”为核心价值的甘肃信合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激励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向基层行社提供“差异化服务”也在今年被一些省联社予以高度重视。吉林省联社就明确提出,在县级行社法人治理到位、监督约束机制健全并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加大放权力度。
“我们对省联社下一步的改革有很多期待。”东部某省一县级农商行董事长表示,省级联社这一服务平台建设得越完善,县级法人的拳脚才能施展得开, 腾挪的空间也更大。“当下,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越发激烈了,‘抱团’发展,才能走得更远。”该董事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