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3月1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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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农委主任 吴沛良
让家庭农场成为最具活力的经营主体


  “我们要让家庭农场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最具活力和带动力的主力军,通过几年的发展,使家庭农场耕种的土地占到全省耕地面积的一半左右。”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说。“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及重要农产品供给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必要而且迫切。”

  吴沛良说:“对家庭农场要用更具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来提高其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和经营水平。”他认为,一要加大职业农民培养力度,把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比重列入农业现代化考核指标。江苏省今年计划完成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0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农业创业培训5万人。二是农机购置补贴向家庭农场倾斜,鼓励、帮助家庭农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三是为家庭农场量身定制服务。加强技术服务,如重大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加强管理服务,如提供经营管理理念及培养市场意识方面的培训;加强信息服务,如建立家庭农场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发布技术、价格、供需等各类市场信息,并建立与专家沟通的渠道。

  吴沛良介绍,今年江苏将会更大力度支持发展家庭农场。例如设立土地规模流转项目资金,2013年项目资金总额达到1亿元,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300亩,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直接补助给土地规模流转流出方,也就是入股农户。研究探索家庭农场登记制度及税收优惠制度,赋予其明确的法律地位,给予免收增值税、享受优惠税率等与合作社相同的税收扶持政策。“在此基础上,引导组建家庭农场为成员的合作组织,实现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规模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江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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