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黎城县供销合作社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践行“八项规定”。县社党总支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全系统迅速行动,在春节期间不得用公款搞送礼、宴请、走访,节前按照节约、朴素原则,合并安排机关及企业的年度工作会,降低会议成本;未经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执行,不到企业搞检查验收。同时,主要领导亲自讲廉政党课,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后的安全、信访、车辆、维稳、资产及城乡超市、便民店的供需工作,为业务量大的便民店、超市及时配送货物,保证质量,满足节日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利用近日开展的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召开全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以实际行动践行“八项规定”,要求各单位积极扎实工作,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树立供销合作社良好形象。
(李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