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人道歉
近日,有认证为儿科医生的微博网友发布微博称:“优卡丹和好娃娃小儿氨酚烷胺颗粒,已经被充分证明了对儿童的肝肾毒性,一岁内禁服,六岁内慎服”。
“网上惊闻我代言的优卡丹对儿童健康有害。”近日,优卡丹代言人宋丹丹在微博称,当初“慎之又慎”地接了此药物广告,并对厂家及药检部门的审批做了详尽的审查,“假如今天网上爆料属实,我将诚恳地通过媒体站出来道歉。”
随后,优卡丹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布声明称,按照国家食药监局2012年5月17日发出的通知,1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的原因并非“肝肾毒性”,而是因为“缺乏新生婴幼儿和一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
“1~12岁儿童依据说明书可放心使用,不会对肝肾功能造成损害。”声明表示,已对优卡丹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并要求销售单位配合向下一级经销商、终端药品零售商及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通报说明。1月27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优卡丹”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已经江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该药品可正常销售和使用。
说明书的问题
仁和药业近日公告称,因不涉及质量问题,所以在修改说明书之前已流通到市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仍可以正常销售,公司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只要按照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不会对儿童产生肝肾损害。
不过,仁和药业的公告显然没有赢得市场的理解。南昌有不少药店里的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仍然是2012年5月前生产的,使用说明书中没有注明新生儿及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有位正在买药的年轻妈妈认为,既然是1岁以下婴儿禁用,而老版的药品中又没有说明,要是1岁以下婴儿用了,出了事故谁来负责?
“药企说不涉及质量问题,所以在修改说明书之前流通到市场上的产品在保质期内仍然可以正常销售,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江西中医学院药学院一位专家表示,对含有盐酸金刚烷胺成分的非处方药,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对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来说,这类药并非绝对安全。
上述专家认为,优卡丹小儿氨酚烷胺颗粒中含有盐酸金刚烷胺成分,如果按照新版说明书所注明,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可供1~12岁儿童使用,那没有问题。“但是,老版说明书上,未在禁用对象上注明1岁以下婴儿,若是这类群体使用了该产品,容易引起安全隐患。” (于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