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听某基层负责人说,他最怕春节临近了,这一拨检查还没走,那一波检查又来了,有时一天甚至要接待五六拨检查,忙前忙后,汇报工报自然少不了,有的还要“意思一下”, 哪柱香不烧好就有可能过不了关。
应该说,上级对下级进行年度检查,可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因此十分必要。然而,确实也存在某些检查人仗着“手中有权”,或行人情或捞好处的现象,让检查走调变味。
少数检查人员“嫌贫爱富”,专拣经济效益好的单位检查,到基层后或明或暗地让基层用高标准接待,进高档酒楼,吃山珍海味,吸名烟,喝名酒,住高级宾馆。
只要被检查单位“意思到位”,检查好商量,“客随主便”,“你说我听、你领我随、你指我看”,对本来需要认真细致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按要求和标准去落实,随随便便走过场,致使检查质量大打折扣;要是“意思”不到位,罚你没商量。
还有些检查人员提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通知,详细告知检查时间、内容、方式和地点。检查组一到,参观的是“人造景点”,查的是“包装产品”,看的是“导演场面”,看不到的是“庐山真面目”。
也有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虽然发现了问题,但碍于情面,怕得罪人,不敢理直气壮地行使检查督促的职能,不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而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日后工作埋下隐患。
如此检查,既影响检查效果,又加重基层负担,严重损害上级机关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检查人套个“紧箍”,“罩住”他们的权力。可以成立专门的检查组,检查“检查人”是否尽责;可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接受群众举报;也可以采用复查制,抽查“前任检查人员”的“检查成绩”;也可以多法并施,让“检查人”有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