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调整
本报讯 为加强进出口农药的监督管理,农业部和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第1880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2月3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同时废止。
自2013年1月1日起,农药进出口单位应按照新名录中的海关商品编码及其对应的农药商品名称向农业部申请《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2013年1月1日前办理的《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农 讯)
我国与马耳他就农渔业合作进行交流
本报讯 1月14日,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马耳他首都瓦莱塔与马耳他资源和农村事务部常务秘书克里斯多夫·西甘坦举行工作会谈,就加强中马农渔业合作进行了交流。
西甘坦欢迎牛盾副部长率团访马,并表示非常愿意与中国加强在农渔业领域,尤其是渔业、小型农机具和水资源有效利用等领域的合作。牛盾副部长对此表示赞同,并就如何加强双方合作提出了具体建议:包括进行人员交流,加强相互了解;开展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定期交流机制;开展园艺栽培技术和渔业养殖技术的交流合作等。
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在渔业领域签署有关合作谅解备忘录,并确定由马方尽快起草相关文本草案供双方讨论。牛盾与西甘坦还就气候变化、转基因农产品管理和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华 新)
新疆认定首批六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本报讯 日前,新疆首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名单“出炉”:乌鲁木齐禽肉出口示范基地、特克斯八卦红水果出口示范基地、奎屯特色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库尔勒香梨出口示范基地、塔城蔬果出口示范基地、乌鲁木齐特色果蔬罐头出口示范基地等6家入选。
据悉,新疆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将享受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重点支持和倾斜。除新疆正在积极争取设立“新疆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外,新疆相关部门的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技术改造、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已有专项资金,也将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给予优先、重点支持。出口示范基地所在地政府也要配套出台扶持鼓励措施,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信贷投入力度。
新疆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金帽子”也不是永久性的,新疆商务厅表示,新疆正在制定相关配套监督机制,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进行跟踪管理,对连续两年相关指标低于申报条件的,或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或出口的农产品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其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资格。
(疆 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