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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银平台:竞与合的利益博弈

臧洪菊

  近日,一篇有关“上市银行频频与农信社亲密接触,达成银银合作”的报道,使得银行之间的同业合作再度进入了人们关注的视野。

  11月底,交通银行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柜面通业务合作协议”,即:交行全国网点面向四川农信客户开放,同时,四川农信的6000多个网点柜面,也会向交行客户开放。除四川省联社外,今年下半年,交行还分别与吉林省联社和云南省联社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

  在金融市场份额竞争愈演愈烈,客户“争夺战”渐趋白热化的当下,这种做法,不失为突破恶性竞争循环、创新合作范围的一种战略选择,但同时,在这种“亲密接触”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博弈。

  作为银银平台“主推方”的上市银行,其利益诉求自然是不言而喻。

  对于一向“以经济中心城市为主战场、以服务中型企业与中高端零售客户为市场定位”的上市银行而言,“缺乏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支撑”是其向外拓展业务的一大“短板”。因而,极为看好在三线、四线城市和农村市场占据“独特的地域优势”、“广泛的网点布局”、“大量的终端客户资源”等优势的中小银行。

  通过与中小银行开展“银银平台”,上市银行至少可以达到两方面的目的。一方面可以促进银行类同业客户资金存放量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也是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促使上市银行将自身的产品优势与中小银行的渠道及网点优势密切地结合起来,这不仅弥补了其“缺乏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这一短板,使其业务触角成功地延伸到三、四线城市和农村金融市场,而且也极大提升了其零售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除了交通银行,目前,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上市银行均已面向中小银行推出了“银银平台”。

  当然,之所以参与“银银平台”,作为“合作方”的中小银行也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

  “我们与大银行达成合作,除了可以促进全系统在业务方面的提升外,还可以借助大银行的力量,实现高管管理水平、人员培训力度等方面的综合提升。我们则可以为他们提供网点和资金等方面的便利。”就“银银平台”的合作意图,一位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综合多家上市银行推出的“银银平台”业务,不难发现,上市银行向中小银行推出的“银银平台”的覆盖面近年来在不断扩大,双方的合作涉及:科技输出、支付结算、财富管理、融资服务、结构优化、资金运用、外汇代理和人员培训等内容和模块。这对于在业务资质、管理能力、技术水平、服务产品等方面均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存在一定落差的中小银行而言,着实存在着极大的吸引力。

  然而,尽管参与“银银平台”的双方都将从中寻到利好之处,赞同之声也不在少数。但却也存在一些“银银平台”合作实质性进展缓慢的案例。

  “框架协议达成后,后续的具体合作几乎没有进展。”谈到“银银平台”,作为“合作方”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看到了上市银行将带来的好处,但也担心网点合作后的竞争形式。在一些关键的利益问题上,双方都不肯让步。”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在“银银平台”合作的过程中,该行自有品牌产品是否会被淡化、该行的自主发展意识是否会淡漠,都是值得担忧之处。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就“银银平台”对中小银行发展的实际促进作用提出了质疑。例如,“依附大银行发展业务,如代售理财产品,只是发挥了中小银行的网络资源优势,但却并不能提高中小银行自身在理财业务方面的‘内功’。”

  可见,围绕着“银银平台”,合作双方进行的是一场竞争与合作的利益博弈。在这场博弈中,只有真正实现“于当下,双方互利共赢;于未来,双方实现差异化竞争”,“银银平台”才能合作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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