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两次放宽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范围,银行利率定价自主权进一步加大,市场化步伐明显加快。
在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下,利率将由资金市场供求状况决定,大银行将拥有更强的话语权,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将会前所未有的突出。好在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是个渐进的过程,农村信用社仍然有时间提前做好准备。
首先,面对大型银行,农信社的基础相对薄弱,在无法与其全面开展竞争的情况下,应该发掘特色业务,把有限的资源凝聚成一个有力的拳头,提升在特色业务领域的优势。
其次,利率风险对传统业务的冲突更为直接明显,因而农信社应加快业务转型,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在一定范围内避免利率风险。农信社应抓住近年业务的快速发展期,加大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推广、运用力度,并可围绕自身市场定位开发有特色的中间业务。如针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中小企业等群体开发特色鲜明的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代理类、理财类等中间业务。
再其次,目前,农信社的利率风险表现得并不明显,应把握这一时机,由省级联社牵头借鉴引入先进银行的利率管理方法、经验,加强对利率预测、利率风险衡量及控制的指导,逐步建立起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最后,目前存贷款资金均使用批发价格,相同期限、相同担保方式下的利率定价基本一致,这样既无法体现客户之间的区别,也无法及时反映资金供求变化。省级联社应制定更为细化的利率定价标准,牵头开发利率定价信息系统,多方面收集定价基础数据,区分客户优质程度,考虑银行自身资金状况、资金市场供求状况、金融市场动向乃至宏观经济动向等因素,分阶段推进系统应用,从对不同类别的客户给予不同的定价,到最终的一户一价,最终实现零售化的利率定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