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壮大离不开金融机构的支持。要想改善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吸引金融机构资金扶持,尚须进一步改善以下几个“不到位”。
信用制度建设不到位。笔者对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后发现,有7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忽视信用制度建设,没有把信用制度建设列入专业合作社的章程中。
信用信息管理不到位。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社员的信用信息没有完整的资料,信息档案缺失。
信用宣传不到位。在调查中,笔者查看了合作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等会议记录,没有一个合作社开展过相关信用宣传,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
担保组织建设不到位。农户在发展生产中的资金需求较大,但是由于缺乏担保造成了“贷款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把农户组织起来,组成联保组织。但是目前,这方面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可抵押的资产组合不到位。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大部分农民除了房屋、土地以外,农民可抵押的有效资产极为有限。如何把有限的抵押物组合起来发挥效力,合作社并没有有效可行的办法。
规范化管理不到位。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规范化管理制度,但是,有其形,无其神,比较松散。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资本金及有效资产不到位。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组建时起就没有足够的注册资金,资本金很少,没有抗风险能力。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加强对其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不少合作社在管理方面具有很大的松散性和随意性。这就要求政府涉农部门加大对其规范管理的引导,从其制度建设、信息管理、信用管理、担保组织、资产整合上进行规范,使之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