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8月2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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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产管理 增强服务实力
——河南灵宝市社创新资产管理工作的经验
□ 张启义 韩建锋

  编 者 按

  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更好服务“三农”、再创辉煌的经济实力保障。近年来,河南省灵宝市供销合作社坚持围绕资产主题,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措施,提升了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实力,走出了一条良性发展的路子,实现了供销合作社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较好服务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发挥了供销合作社农村商业主渠道作用。

  河南省灵宝市供销合作社和所下辖的33个基层企业分别成立企业资产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资产分档次、分宗、分区位、分门店如数造册登记,实行统一归档。土地证、房产证等资料,统一收归市社代管。并根据资产的不同情况和经营方式,坚持分类管理,积极探索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模式。

  创新资产管理模式    

  一是对租赁经营的资产实行合同管理。为防止在租赁经营中出现租赁时间过长、租赁过程中私下交易等情况发生,市社统一实行租赁合同制式,防止合同不规范,引发矛盾与问题;每年两次组织人员对资产进行普查,达到账表、实账相符无差错;资产租赁实行市场化运作、社会公开竞租办法,确保资产保值、增值不留失;对资产处置、土地开发转让、变更及重组合同的签订,须合章合规,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二是对歇业企业与边远资产实行就近托管。如:果品三公司资产由阳店供销合作社托管;寺河社资产由川口供销合作社托管;天际公司资产由仓储公司托管;阳店、川口、西闫三个轧花厂资产由棉麻公司托管。托管的资产收入建专账,用来解决被托管单位历史遗留包袱和问题。三是对改制后的剩余资产实行市社统一管理。根据国发40号文件要求,无论是社有企业还是基层社,改革后的剩余资产收归市社统一管理,由市社行使出资人职能,走“一县一社、资产管理”模式的新路子,杜绝了资产因改革、改制而流失。四是对变动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对需要升级改造的资产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社调查核实,需维修的由资产改造单位编造计划,经市社审批后由资质建筑企业进行更新改造,市社派专人全程进行监管,并随时进行资产评估、变更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着力开发 利用资产

  多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供销合作社闲置土地和旧房屋无法充分发挥资产的增值作用,社会整体形象也树立不起来。为此,灵宝市社采取多种形式,加快供销合作社资产开发步伐,盘活社有资产,确保了资产增值增效。

  一是直接投资搞开发。三年来,灵宝市社直接投资338万元,兴建占地8亩、库容达8000平方米的“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及“果品冷藏库”,两个企业节约增加效益35万元。

  二是招商引资搞开发。主要是利用闲置场地,采取利用外资开发建市场。其一,和开发商建立合同,一次性收取30年土地租费。租期期满,资产产权全归供销合作社所有。其二,场地开发,即开发后一层门面房产权归供销合作社所有,二层以上归开发商所有。以上两种形式利用闲置场地开发兴建阳平、西闫、大王、豫灵等综合服务市场,新增营业面积达6500多平方米。

  三是建设项目搞开发。灵宝市社利用优势资产与投资大户合作上项目,通过资产入股比例获取一定的利润,实现了互利双赢。据统计,全系统有13个基层企业利用闲置场地与14家民营企业或个体大户合作参股上养殖业、种植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废旧物资回收业等项目。兴建的阳平等综合服务市场与合作的“振宇”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围绕中心搞开发。对当地政府在旧城改造、规划建设区域内的供销合作社资产,灵宝市社紧紧抓住机遇,一方面做好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的政策宣传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以取得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凡政府需要征用土地的,对历史遗留经济包袱重、占地少且无净资产的企业,由政府承担包袱,使企业轻装上阵,力争申请土地比例置换,使企业不受损失。如:旧城改造拆占灵宝市社火车站道南28亩土地,除附着物合理补偿外,拆占土地由有关部门合理估价后,政府已列入计划置换行列。这样既开发了社有资产,维护了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也配合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经过几年来的强化监管和资产开发,灵宝市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灵宝市社用开发闲置资产收入680万元,全部用于网络更新改造。需更新改造房屋而得到有效改造的占76%。同时,按照“新网工程”要求,抓住国家补贴建农家店的政策机遇,争取国家扶持资金237万元,通过联建、自建、领建等形式,建乡镇级、村级网络448个。灵宝市社按照“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的要求,强力抓好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废旧物资回收、烟花爆竹五大业务经营。

  近三年来,灵宝市社将价值1.8亿多元的农副土特产品、废旧物资送进城(厂),将价值10.6亿元的日用消费品送下乡,展示了供销合作社连接城乡、双向流通、保障供给、服务便利城乡群众的能力与实力。截至2012年6月底,供销合作社网络已覆盖全市各行政村,供销合作社标识覆盖经营网络面达95%以上,各经营网点销售与收购额分别约占社会份额70%,供销合作社重新在农村市场树立了主渠道地位。

 

笔者观察

  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供销合作社更好服务“三农”、再创辉煌的经济实力保障。所以,保住资产就是保住经营阵地,也就是保住了供销合作社的命根子。针对供销合作社过去资产放松管理、制度过时滞后的状况,灵宝市社从完善企业财务、投资和风险控制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入手,加强社有资产监管,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益。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灵宝市社出台了《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办法》、《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资产经营、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资产开发利用、资产改造更新等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重点明确资产和财务相互监管、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及资产保值、增值与企业整体发展的管理机制。资产账、资产处置收入、资产购置统由财务科管理;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台账、资产相关资料归资产科管理。双方建立了合章合规又切合企业实际往来的传递手续。

  二是强力推行公开制。为增加社有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市、乡(镇)两级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让职工、社员、群众公开监督。对有的企业须处置资产的,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报市社审查批准。房屋处置须依法进行,合理估价,公开竞卖,资产收入建专账,用于安置职工、清偿债务和发展合作经济及建新网络。

  三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根据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灵宝市社进一步完善了资产损失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对违法、违纪、违规和私自处置资产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认真落实资产管理制度、资产保值、增值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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