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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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德昌:
地位合法了 政策扶持了


  图为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基地。

  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2年3月28日,该合作社是上海市第一家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与实施,合作社的发展也不断地变化。2004年10月,合作社先是在工商注册登记为上海老港瓜果蔬合作社有限公司,之后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2007年11月,合作社重新注册为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目前,合作社社员人均收入在1.8万元以上,比非社员收入高出25%以上,帮助社员实现了增收致富。

  谈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李德昌十分感慨,该法的实施有力地助推了合作社的发展。早在2004年成立时,合作社只能以公司的形式进行注册,并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发展和运作,然而《公司法》的一些条例不符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合作社不但有了合法的地位,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更加符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政府也不断出台扶持政策,例如流转土地的农民人人都能得到补助,合作社生产用电的电价也按照农业电价来计算,而且还免除了相应的税费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使合作社赢来了发展的春天。

  为了扩大营销,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在今年开展了两个大项目,一个是库容量为100立方米的保鲜库,另一个是1600平方米的农产品营销中心。这两个项目虽然投资巨大,但是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政府给予的扶持力度不断地加大,上海市政府对上海昌汇瓜果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给予的直接补贴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0%,这为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5年来,一直推动合作社保持平稳、快速地发展,该法不但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法律保障,同时也在发展中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农民开创了一条合作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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