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农民分享土地城市化收益
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城镇化、工业化加速的同时,往往就是土地的城市化过程,我国的土地城市化进程要远远快于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张晓山表示,在城镇化过程中,当一部分土地承包关系遇到变更时,应保障农民分享到这种变更带来的土地升值的利益。张晓山说,“无论是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被征用,还是农民的农用地被转为非农用地,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种种利益关系,成为整个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当中不可回避的关键性问题。”据悉, 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2.9万多亿元,比预定计划增长213%,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金则达到2.3万亿元,这部分主要是卖地的收入,就是卖农民的地。张晓山建议,我国土地的增值收益大约为3.3万亿元,这当中真正用到农村基础建设的比重非常小,应该让农民合理合法地获得他们应有的份额,使他们有一个长久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来源,并让集体所有土地、集体建设用地也作为一种股份入股,使农民可以常年分红。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唐燕子表示,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安排了12287亿元,比上年增加1868亿元。如何把这些钱用好、用活,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是需要努力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唐燕子建议,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对种粮积极性高的可以给予补贴甚至多予补贴,对撂荒土地的,不但不能补贴,而且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农业补贴要继续增加总量,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完善机制,新增补贴重点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各种生产服务组织倾斜,在具体操作中,要改变以前简单按农户的承包地亩数计发补贴的方法,对撂荒土地的,可以将补贴款交由乡镇和村,作为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或代种奖励基金。目前,农业的要素成本不断走高,种粮的比较效益越来越低,对于水稻、小麦等大宗粮食,应考虑拿出2000亿元—3000亿元用来补贴生产,用比市场高的价格来收购粮食,用平价供应市场,中间的价格差由政府来补回,从而有利于刺激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配套政策助推农合组织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刘永好表示,中国正处于转型阶段,最需要变革的是组织生产方式。从农业领域来讲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农社问题和农企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国家应在适当时候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配套政策,细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的企业、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解决信贷、保险等一系列问题。同时,要在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自身的担保能力和强农惠农富农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此外,刘永好建议应给予“三农”领域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应发行农业债,农业债与公司中短期融资的公司债相比而言,发行要求更低,能切实解决农业投入大等实际问题。同时,建议银行拿出1/3或者1/4的贷款支持“三农”领域,对于银行为“三农”领域提供贷款所产生的风险,国家应给予银行一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