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卖难”应对工作机制的通知》,针对农产品“卖难”,山西省要逐步将全省大型农产品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商务部建立的采购商数据库,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引导种植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及时联系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餐饮企业、加工企业,以及机关餐厅、学校和厂矿企业食堂等大型采购商,拓展“卖难”产品销售渠道。
同时,将集中时间,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商务部在商务预报网和新农村网搭建的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工对接、农社对接、农餐对接等农产品网上对接平台,引导和组织种植户、农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及时发布供应信息和采购信息,形成产销自动对接机制。
各市县要创造条件有序设立周末菜市场及早、晚市等临时销售网点,支持农产品生产者直接进入城市社区销售。主产区和主销区商务局要密切协作,发挥大型流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培育产销直供链条,鼓励和推动订单生产,适时组织跨区域调运。
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渠道优势,扩大市场销售。引导大型超市设立“卖难”产品促销专柜,大型批发市场减免“卖难”产品进场费,降低经营者负担。
完善应急调控体系,加强商务部应急商品数据库重点联系企业的管理,了解重点联系企业的产销和库存情况,提高处置“卖难”问题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大中城市市场应急投放网络建设,合理规划网点布局,扩大应急调控辐射范围。
(山 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