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卸甲坪乡乌溪沟村(位于湖北省和湖南省交界地带)一村民家中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该事故。通报指出,这起事故暴露出当前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地区、行政区域交界地带,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往往隐藏在居民家中,较为隐蔽、难以发现且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任务依然艰巨。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打非”工作,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不断完善“打非”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是全面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排查。要针对这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以打击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重点的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原材料和产品销售渠道的监管。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认真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如实登记产品流向,禁止将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及氯酸钾等原材料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采购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
(阿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