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9月20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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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立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制度


  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制度》。

  《制度》决定成立由省政府副省长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为副组长单位,省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建设厅、质监局、交警总队、消防总队、煤管局、黑龙江煤监局等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制度》规定,联合执法的范围和内容,一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建筑施工、交通(含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是非法违法行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管职能部门范围,需要组织联合执法的;三是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要联合执法的;四是群众举报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五是省政府交办或省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任务。

  《制度》明确,联合执法共有3种启动机制。一是常规机制。二是专项启动机制。三是突发机制。联合执法人员要服从指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做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阿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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