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做商品管理10年中,前后服务过4家公司。在此期间,我在思考这几家公司的不同之处。除了品牌模式不同外,还有一个不同的地方引起了我的兴趣,那就是商品定价倍数不同。什么是商品定价倍数呢?例如:成本是100元的商品,吊牌价为300元,则定价倍数是3倍定价,如果吊牌价格是900元,则是9倍定价。
笔者服务的那4家公司,1家已经在市场上消失了,另外3家的现状是:一家已经上市,一家即将上市,一家已在筹划上市。
前3家公司的定价倍数大约是2.5倍、5.5倍、10倍。其中10倍定价的是小众品牌,倒不是公司刻意追求暴利,因为小众品牌靠“走款”来制胜,是没有数量优势的,且小众消费者对价格的敏感度没有那么高,所以就提高定价倍数来提升利润空间。
而令人震惊的是,那家从市场上消失的公司,他的产品定价倍数却是最低的!但为什么反而会在市场上消失?因为太低的利润空间承受不了各种防不胜防的市场风险。
市场竞争不大的时候,或许还能赚个库存,市场竞争残酷的时候,即使是把库存资金全部折现也是亏。便如那些靠天吃饭的山区人民,遇上灾年的时候,因为没有任何抗灾的资源,不但颗粒不收,还把种子赔了进去。
当然,也不是说定价倍数低的品牌就会灭亡,商业模式独到,再加上供应链的支持,“薄利多销”也是能创造神话的。只是定价倍数高,会有更多抵抗市场风险的利润空间。
定价倍数的差距,其实就是这些品牌的附加值差异。单纯卖产品的品牌,2~3倍的定价足矣,即使是定高也是虚高,是为了应对商场打折而定高倍数。
品牌的最高境界是卖品位,而品位和艺术一样,是无价的。比如,LV品牌的定价倍数是300倍,还不照样是顾客盈门?
有这样一个故事:某公司有台昂贵的机器坏了,所有的工程师都修不好,公司的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公司老总四处拜访,终于找到一个非常著名的工程师,他来了检查一番后,用粉笔在机器的某个部位上画了一个圈,告诉说把画圈地方的零件换了就可以了。果然,换了零件后机器就正常运转了。然后,请来的工程师开出了10000美元的收费单。公司的人惊讶道,这么贵,你只不过画了一个圈?工程师淡淡一笑,在账单上补充写了一句话:画一个圈收1美元,知道在哪画收9999美元。
所以,如果要问我对品牌定价的观点,我会套用一句话回答:产品成本100元,知道怎样让顾客心甘情愿地购买900元。 (jose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