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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买猪肉”怎成了“计划经济回潮”?

冯创志

  福建厦门8月15日起投放储备猪肉,但厦门商务局称市民最高可购5斤公斤,超过2公斤就需要携身份证。(见《新京报》2011年8月15日)

  此消息一经披露,如潮的网帖中相当多网民在质疑:是否是计划经济回潮?对此质疑笔者不敢恭维。时下有这么一种怪象,一旦某地对某种紧俏商品实行一定限购或设置一定的条件往往被说成“计划经济回潮”?其实不然。

  在一个国家范围内,商品供应照顾民生和社会稳定是必须的。今年3月,公众抢购食盐风波之际,为平抑食盐风波,一些地方对零售盐实行限购,这样做尽管不是上策,却有效地稳定了人心。实际上,在特别时期,对某些商品实行限额供应也是必要的,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计划经济。比如,为应对干旱天气致使粮食减产,俄政府在2010年曾对面粉出口发布了禁令。分析厦门此次凭身份证“实名”买储备肉,就见其苦心。

  据悉,厦门的市级储备肉规模约在1750吨,每天销量4至5吨。照此速度,只能维持在35天。一旦放闸供应,恐怕不用一个星期就不够卖了。权衡利弊,厦门在猪肉价涨之际,对财政补贴的储备肉供应予以适当设限无疑是一个务实的思路。

  实际上,这类为公众利益而对某种商品设限的做法并不鲜见。1995年,我国颁布了《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的行政法规。其中规定,对于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和与居民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商品和服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将其列入制止牟取暴利的项目,并实施利润率控制。今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

  谈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邓小平同志曾有一个著名论断,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与市场都是手段。由此看,不必对凭身份证购买储备肉这类表面看有点“计划味”的事情列入“计划经济回潮”的范畴,更不必对此大动干戈,口诛笔伐,还是应实事求是地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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