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2011年4月22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这是霸王条款吗?


  读者疑难:前段时间,一顾客周女士前往超市想给孩子买几件衣服,由于孩子上学没时间,她就挑选了几件想拍照让孩子选,却遭到营业员制止。周女士认为超市没有权力禁止她拍照,属于“霸王条款”。该超市策划运营部经理表示:“我们在超市入口处已经有‘禁止拍照’的标示,主要是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有一些竞争对手派人到超市记录对方产品的售价、经营格局之类,许多东西还涉及到商业机密,再就是超市里的一些商品,随意拍照有侵犯品牌知识产权之嫌,一件新品上市的服装如果被拍下就有可能被仿造。” 

  行家: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 陈亮

  释疑:超市“禁止拍照”一直是存在争议的敏感话题,但这种行为并无法律依据。超市属于公共场所,里面的结构布局、商品摆设等并不涉及商业机密,消费者对其进行拍摄并不存在泄露商业机密或侵犯隐私权的嫌疑。

  超市“禁止拍照”主要是出于竞争需要,尤其是一些物品的种类、价格。消费者在拍照的过程中难免会将一些商品的样式、超市的装饰保存下来,也确实会存在超市怕照片流传到网上或者被盗用的顾虑,但是“禁止拍照”仅为“约定俗成”,并无法律依据。如果知识产权被侵犯,超市完全可以采用法律手段维权。

  至于该规定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关键是要看有无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超市“禁止拍照”实质是一项自我保护行为(即法律上的自助行为),并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超市虽然是公共场所,但是不同于马路、公园等地,是属自主经营的公共场所,在不侵害个人权利的情况下,经营者有权制定规则。虽然一些消费者的拍照之举会被制止,也不能认定这种规定就是“霸王条款”。

3上一篇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