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农副产品安全问题总是牵动着公众的神经。海南有毒豇豆的新闻热潮还没完全退去,广西南宁市问题蔬菜新闻又吸引了大家的眼球。有毒豇豆和问题蔬菜等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困扰大到党委、政府,小到普通老百姓的难题。党委、政府为了处理问题农产品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消费者天天胆战心惊,唯恐自己买到有毒产品;当然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百姓,老百姓辛苦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本指望增加收入,而问题产品一出,轻则大亏,重则血本无归,甚至重新返贫。据媒体报道,海南豇豆种植面积约20万亩,总产量近40万吨,有毒豇豆事件发生后,农户的损失可想而知,其产生的后续影响更是难以估量。受到“毒”豇豆事件的牵连,很多收购商赔本止步,不再收购豇豆;大家谈“豇”色变,即使无毒豇豆也没人敢买,导致种植农户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南宁的问题蔬菜发现后,有10吨蔬菜被销毁。2009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3980元,照此推算, 10吨蔬菜又是多少农户一年的收入?
据了解,产生有毒豇豆与问题蔬菜的主要原因之一都是生产源头没有得到控制。一方面,部分农户因追求短期效益,违规使用高毒农药;另一方面,农民没有严格掌握用药规程,施药后没有间隔足够的天数便采摘销售,以致农药残留超标。笔者认为,要生产出让食品监管部门省心、消费者放心、农民减少风险的农副产品,从源头把住优质安全农产品问题,必须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供优质安全农副产品方面具有以下优势。
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处于分散状态的农户联系起来,在生产上实行“统一选种、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包装、统一销售”,使分散生产的产品质量趋于统一,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把质量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贯穿于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并落实到每个农户,使每个生产者都能按照标准生产,使生产的产品有了安全的保证。
有利于减轻质量监测部门的工作强度。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均是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质量监测部门只要进行小部分抽样检测,就可以了解该社整个同类产品的合格程度。相对于每天对众多的分散农户的农产品进行逐一检测,无疑大大降低了工作劳动程度,大大减少了质量监测人力物力的投入,并且也避免了漏检情况的出现,有效地提高了产品检测的效率。
有利于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员建立的是一种“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契约关系,增强了生产者的责任感。同时,社员之间也建立了一种监督机制,任何一种违约或败德行为都会影响到所有会员的利益。社员会自觉不自觉地受到相应的约束。而且由于“市场准入”制度的实行,通过建立可追溯的生产销售记录,建立起有效质量安全追溯,形成一种“看得见的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健康开展。
有利于广大农民与市场的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机制,在不改变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微观基础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规模农户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营造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规模化生产新模式,使分散生产的农副产品原料生产通过合作社这种新型组织紧密地组织起来,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而且由于农业科学技术的运用,统一管理的实施,生产成本下降,产品质量提高,大大地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产品有较高的附加值,使农民获得了高于一般农产品的收益,反过来又刺激农民生产安全食品的积极性,促进农产品产业结构的调整。在此基础上,合作社与社员的利益连接机制和规模化的发展要求,会不断转变了农民经营观念,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
自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全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普遍还是表现规模较小,实力不强,生产环节单一,打造品牌难度大,发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提供优质安全产品的高度更加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要改变往往只关心农民种什么、怎么种的问题,而忽视了农产品安全和销售问题的思想和做法,扭转在产品安全方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从根源上找原因,想办法局面。财政、国土、城建、商务、工商、税务等各部门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土地、贷款和税收等多方面进行相应的帮助和政策倾斜,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宽松环境。同时,要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农业生产能人、农产品经纪人、专业合作社领办人的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相关行业的学校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的培养。保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后继有人,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自治区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