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银行资金雄厚、管理规范,却很难俯下身为小农户提拱贴心服务,小银行(微型金融组织)离农民最近,还有着扎根农村的一腔热情,却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难题。
有没有一种办法能让两者优势互补,真正解决小农户贷款难?中国农业银行已经想到了一种很好的方法,正在大胆尝试。
人们把农行正在探索的农村金融服务的新模式概括为“大型商业银行提供资金,帮助小型扶贫信贷机构为贫困农户提供融资服务”。 而更为形象的比喻是“大银行提供批发贷款,小银行提供零售型金融服务。”这最终将使大银行、小银行、小农户三方受益。
2010年1月20日,中国农业银行与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举行了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的有关内容,农行将与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合作,提供一定额度的批发贷款,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将贷款发放给贫困地区的贫困农户,用于发展生产。
此次获得农行资金支持的四家扶贫小额信贷组织分别是河北易县扶贫社、河南南召扶贫合作社、贵州兴仁县农村发展协会以及青海同仁县乡村发展协会。上述四家小额信贷组织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会员,分别隶属于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和农行签约的四家机构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从其会员中挑选出来的业绩突出的机构,经营时间都在10年以上,还款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部分机构实现了操作的自负盈亏。
然而,由于缺少后续资金来源,这些机构无法扩大规模,也很难持续发展。在和农行建立合作关系后,这些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了保障,资金短缺和可持续发展问题都有望得到解决。相比大型金融机构,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凭借其地域性和贴近性的优势,在满足农户融资需求方面独树一帜。
实际上,在此之前中国农业银行就已经开始了农村领域批发贷款的探索。去年10月,农行与中国扶贫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由农行提供2亿元批发贷款,委托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专业小额信贷机构向农村贫困户提供小额信贷。根据协议的有关内容,中国扶贫基金会将作为统借统还平台全面负责贷款“借、用、管、还”,并将通过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将贷款发放给贫困农户,用于发展生产。双方的合作使更多的贫困农户获得了贷款支持。
针对有些人担心小银行能否承担批发贷款成本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表示,部分运作良好的小额贷款机构完全可以消化商业银行批发资金的成本,“比如可以7%的成本吸收商业银行的批发资金,然后以10%-12%的利率零售出去”。但他也同时强调,一部分小额贷款也需要政府以财政贴息等形式来进行支持,来提高商业银行参与的积极性。
探索实例——
宁夏“大银行批发贷款
支持全民创业”
2008年12月2日,交通银行银川分行与八家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总额达7000万元的协议,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向创业者提供资金。
“大银行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贷款支持全民创业”的模式有效整合了金融资源,搭建起 “国有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创业者”三位一体的融资平台。这些分布在各县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大银行的资金优势在家门口为创业者提供方便快捷低息的小额贷款,对于满足农民、微型企业和其他创业者的融资需求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链接——
什么是小额信贷组织
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建立了一批以扶贫为目的的小额信贷组织。他们直接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为他们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仍然有近百家机构活跃在全国各地,每年为十多万贫困农户提供所需的资金服务。中央对于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一直予以高度关注,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专家解读——
中国农业大学金融系主任何广文
大银行做小额信贷途径很多
作为银行来说,在农村开展信贷服务,虽然面临着一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但不意味着不盈利,要以可持续心态看待,这既拓宽银行的业务发展,也能够实现盈利。
大银行可以通过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或者个人业务部的方式,为中低端客户群体开展小额信贷服务。也可以通过批发资金的方式开展小额信贷业务,比如给农村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公司发放贷款,间接支持“三农”发展。还可以通过组建投资基金,投资小额信贷金融机构,或者通过兼并、收购小额信贷公司,由其发放贷款,大银行可以为小额信贷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供IT服务和财务服务,来扶持小额信贷行业的发展。
另外,大银行也可以通过业务创新方式支持小额信贷,比如农行的惠农卡,通过授信的方式发放信贷资金,缺乏抵押的弱势群体也能从大银行获得贷款,这种业务创新意义重大。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汤 敏
小额贷款公司需大银行输血
作为新型民营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逐步渗透到小企业和县域,金融“毛细血管”作用凸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能贷款不能吸收存款,后续资金不足是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大银行拥有资金优势,但基层网点少,贷款门槛高,一般农户和小企业很难符合其贷款要求。
最好的办法就是大银行把一部分资金批发给有能力掌握小额贷款技术、了解客户需求的贷款零售商。在这个链条里,银行就是贷款批发商,小额贷款公司是贷款零售商。建议国家通过招标的方式,由商业银行或国家开发行给运营好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国家给予部分担保。
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贷款,同时就会对他们的业务进行监管,也促进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减少了政府风险。这一机制,可以用很少的国家投入来调动几千亿贷款资金注入到小企业与微型企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