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9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将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矿山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11类列为特种作业加以监管。其中,危化品安全作业类明确列出了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化工安全自动化仪表作业等16种危险工艺。业内人士认为,新法规首次细化明确了危化品特种作业的范围,这将有助于提高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促进危化品行业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据了解,新发布的规定将光气及光气化、氯碱电解、氯化、硝化、合成氨、裂解(裂化)、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胺基化、磺化、聚合、烷基化及化工安全自动化仪表等16种工艺列为危化品安全作业范围。同时,各类工艺作业均明确了适用范围,如氯化工艺作业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硝化工艺作业指硝化反应、精馏分离岗位的作业,适用于直接硝化法、间接硝化法、亚硝化法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
(安 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