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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8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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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应建立科学的审计管理体系

□ 刘春 刘存保

  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大多为一级法人,全县各营业网点每名员工每时每刻发生的业务及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关系到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如何建立和完善信用社的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确保信用社各项经营活动依法合规进行,推动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成为当前县级联社亟待加强的一项重大课题。要想使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必须全面落实审计工作责任制,全面提高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审计工作的力度、频率和覆盖面,确保审计无“禁区”和审计效果。

  健全审计管理体系

  首先,自下而上建立独立、垂直的审计管理体系。理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审计委员会主席由独立理事担任,设立一名首席审计官负责全县的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对理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程序,评价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落实审计计划,开展后续审计,监督整改落实,将审计体制和机制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在审计部门管理上,县联社审计部门审计人员统一由办事处审计部门集中管理,县级联社审计人员由办事处统一安排各县交流轮换异地任职、定期轮换,县级联社审计部门直接向办事处审计部和联社理事长、联社监事会负责,实行双重领导。与此同时,要确保审计独立的监督地位和监督权威性,不受各业务职能部门牵制。

  应赋予审计新的权利。一是应享有抗衡权,在执行审计结果中与业务部门发生争议时,可坚持己见坚持裁决;二是应享有超权限,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涉及领导问题时,可超出所接受的领导权限深入工作。这种权限应在上级领导下行使,不可擅自超权;三是应享有建议处理权,在涉及信用社主任、副主任及职工问题时,审计人员在问题明确、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有权对有关责任人采取临时停岗、待岗措施,待报经领导研究,进一步采取措施;四是应享有保护权。审计工作在揭露弊端过程中,往往直接涉及单位或个人利益,为确保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存在的问题水落石出,要对审计人员实施有效保护,对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严肃处理,真正提高审计部门的权威性。

  确保审计管理的科学性

  建立科学完善的审计业务管理体系是审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手段。在审计目标上,要保证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在风险框架内,促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改善运营状况,促进依法合规经营。在审计的权限上,审计部门有权列席或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会议,有权及时、全面了解经营管理信息,并就有关问题向审计对象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质询、取证。应具有处理建议权和必要的处罚权。

  在审计质量控制上,可就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应在年度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程度,在与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对每个营业机构的风险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审计每两年至少一次,在审计工作报告上,首席审计官应按季向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在审计监督上,理事会可聘请外部机构对审计部门的尽职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督促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尽勉尽职,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审计工作任务,为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当好“啄木鸟”,发挥好护林使者的作用。在审计的监督上,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审计的重点在于防范,而事后监督在审计手段上滞后,防范措施滞后,不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做到监督在事前、事中,才能使审计手段更好的发挥作用。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队伍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工作质量和监督工作质量。第一,要按照全辖员工2%的比例配齐配强审计工作人员;第二,要选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与信用社内部审计有关的专业知识;第三要建立审计工作业绩考评机制,对审计部审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和评审,对先进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辖审计工作水平提高;第四要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问责制度,明确审计责任追究、免责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对审计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对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跟踪不力等严肃追究相关审计人员责任,进而增强审计人员责任心,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效果。

  总之,要全面深入扎实加强县级联社审计工作建设,创新方法,建立体系,健全制度,明确方式方法,严格责任追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农村信用社向着依法、合规、持续、稳健经营的方向发展,为农村信用社的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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