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山西省安监局将对全省境内的危险化学企业展开安全标准化考核。如企业考核成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后,三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时,可直接办理延期。
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容包括:危化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风险管理、危化品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标准化考评得分总分在70分以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将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对照标准进行整改。对安全状况持续未见明显改善的,将通过行政执法进行整顿,直至企业淘汰出局。
目前山西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经专家评判后分为四类,一至三类企业,实行年度安全报告审查制度。四类企业分别为:第一类为最危险企业,主要包括剧毒和危险气体企业(氯气、氨气等);第二类为特别危险企业,主要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剧毒液体和固体化学品企业;第三类为高度危险企业,主要包括使用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第四类为一般危险企业,即除上述三类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1月15日前,一至三类企业要按管理权限向有关安监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情况,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对重点企业上报的年度安全生产报告进行抽查和现场考察。(安 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