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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监管力量的“资源整合”

□ 本报记者 李彩琴

  “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三国演义》里的话,“分合”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和调整。引申开来,在2008年我国政府以“大部制”的思路进行改革后,各地安监局也发生着分合的变化,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个是机构规模的变化,另一个是职能职责的转变,而这种转变是基于怎样的考虑进行的呢?

  今年2月份,山西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公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同时确定组建煤炭工业厅,并以此为基础,将煤炭工业局的职责、省经委等有关部门涉及煤炭工业的职责整合划入煤炭工业厅。其职能也由偏重煤炭生产管理转变为对全省煤炭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由多部门行政审批、证照管理到省煤炭工业厅主要负责的转变。可以肯定的是,山西省的这种转变与其煤炭大省的特殊身份密不可分,也是实现“不要带血的煤”口号的手段之一。此次改革后,安监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体现了山西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重视,而煤炭工业厅的成立,可以整合之前煤炭领域的监管力量,并从以往的“重生产”转移到“生产、经营、安全、建设”的全过程,可以实现“一条龙”的服务,为煤矿安全工作给与更多支持。

  与山西省不同的是,云南省改革后组建了省能源局,将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职责划入省能源局;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入省安监局。不再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而这样的转变,也是基于云南省的实际情况。云南是我国南方少数不缺煤的省(区)之一。为了防止过热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2007年底云南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此次改革相关职能划分到不同部门,也是为了实现“各司其职”的目的。

  今年9月,广东省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对其职责作出调整:将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接报处置以及信息化建设职责交给相关事业单位;将省卫生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入省安监局;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同时,海上搜寻救助中心办公室挂靠省安监局。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监管工作;省公安厅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侦查相关刑事案件;而打击违法生产行为,由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积极配合。此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安监局、卫生厅分工负责。机构改革后,安监局的职责将更侧重到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职业卫生等方面来,应急管理、危险源的监控等工作脱离,这样职责就更具体明确。

  同月,广东下辖的顺德试行县域“大部制”改革方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贸易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统一整合成立市场安全监督局。按照最初构想,按照政务、经济和社会管理等范畴来划分政府职能,将政府组织的内部事务管理与社会服务、市场监管等职能从机构设置上区分开来,避免政府内部组织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过多干预。

  本月初,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确定,深圳市安监局划归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时划归市应急办的还有安委办和民防办。而市安监局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划入深圳市科技工业贸易信息委员会。深圳的改革是以“大部制”的理念,将安全生产、民防、公共安全的监管力量整合到应急管理办公室,为了统一管理,突出成效。

  有的地方改革将安监局提格为政府部门,使其在行驶职能职责方面“底气更足”。今年4月,浙江省政府机构改革,将省安监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7月,江苏机构改革方案实施,省安监局由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仍与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9月,辽宁沈阳市改革后,安监局既是政府工作部门又是直属工作机构,也反映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


  科学发展是改革目标

  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自然是其核心任务。机构改革必然带来职责职能变动,否则就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无论是职能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转换,还是大刀阔斧的缩减或增强,都是为了改善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最大程度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长期以来,随着社会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果没有配套的改革措施,安全监管效能将大打折扣。不可否认,目前在一些领域,包括特种设备、烟花爆竹、职业卫生等都存在多部门扯皮、职责不清等问题。而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客观情况不仅增加行政成本,而且不利于行政监管效能的整体发挥。我们看到,目前既有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也有非垂直管理的地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既有合署办公,又有单独分设;既有综合监管,又有专项监管……对任何政府部门来说把这些力量整合理顺绝非易事。

  所谓“大部制”改革,绝非简单的“一刀切”:“大”只是要整合力量,统一管理,避免机构臃肿、责权不清,而不是“把几个部门合并起来”就完事。如今,各地改革正在进行,我们相信,只要是科学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改革,就会适应时代的潮流,及时解决问题,使监管更有效。而其他先行者的脚步,也值得别的地方政府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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