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经贸委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全国有4000多个企业,近500万人参加了竞赛活动。9月13日至12月21日,全国开展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
2000年1月10日,组建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炭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从此形成了国家局、省局和地区办事处三级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同年11月7日,国务院颁布《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000年6月30日,广东省江门市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12人重伤,100多人轻伤。12月25日,河南洛阳东都商厦发生死亡309人特大火灾事故……这些血的教训让人们始终铭记。
2000年12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1年的2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式挂牌运转,主要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公布,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001年,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4月21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布并施行。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决定,立即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所有乡镇煤矿(含国有类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12月24日,《安全生产法》(草案)首次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2年,国务院颁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公布。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这一年,国家安监局先后出台了16个部门规章,包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并草拟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报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对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具体规定。10月28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5月13日,安徽芦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86人死亡;12月23日,中石油川东北气矿发生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
2004年,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正式实施。
2004年初,国务院安委会建立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达由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煤矿企业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亿元GDP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和工矿商贸10万人死亡率六项构成的控制指标,其中前三项指标为考核指标。
这一年,国家出台一系列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包括《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等。
2005年,国家安监局升格为国家安监总局,由李毅中担任安监总局局长。当年2月,开始施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月14日15时左右,辽宁省阜新集团公司海州立井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214人死亡。之后,《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印发公布。3月19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并波及相邻的康家窑煤矿,两矿共计72人死亡。
2005年4月,安监总局将2004年被评估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D类小型煤矿(第一批1108个)予以公告。要求小型煤矿停产整顿,对矿长(法定代表人)提出警告并对拒不停产整顿或在规定期限内整顿不合格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6月29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有关安全生产犯罪的条文做出重要修改和补充。这次修订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刑事处罚力度。其中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情节特别恶劣的,释法中最高刑期从7年提高到15年。
2006年7月26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继煤矿之后,国家为建立高危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资金保障制度和机制所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5人遇难。8月13日17时, 湖南湘西州沱江堤溪大桥在拆架时垮塌,共造成64人死亡;11月20日8时44分, 湖北省恩施州宜万铁路高阳寨隧道洞口处岩石垮塌,造成一辆客车被岩石掩埋,至少有35人遇难。
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使涉及到危害矿山安全刑事案件的处理更加有章可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共安全。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于2007年11月9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年还公布了五大行业标准、33项煤炭行业标准公布,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增加修改了交强险等内容,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2008年“4·28”胶济铁路货车相撞事故、“9·8”襄汾溃坝事故让人们感受了惨痛,也感受了问责制度的进步。
“5·12”汶川大地震给四川等地带来了重大灾害,人员伤亡惨重。地震后,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开始在很多城市进行,民众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发生在下半年的“毒奶粉”事件让食品安全变得更深入人心。
进入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施行的还有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于今年4月30日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原煤炭工业部1995年1月25日发布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同时废止。这对我国的煤矿安全起了很积极的作用。
2009年2月22日2时20分, 山西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南四盘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8人遇难。5月30日10时55分左右,重庆市松藻煤电有限公司同华煤矿观音桥三区安稳斜井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0人。9月8日,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发现遇难人员54人,25人被困。
6月5日8时0分,四川成都市公交集团北星分公司一辆9路公交车行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处发生燃烧,造成27人死亡,72人受伤。这也使公共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受到更多重视。 (李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