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稽核是信用社稽核部门依法对信用社的业务和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稽核是经济监督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现阶段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表现在制度建设滞后、权力制约失衡,极少数员工业务素质差,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流于形式、违规操作、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纪经营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和经营风险。笔者就如何强化稽核监督职能,有效遏制违规违纪案件发生,谈几点认识:
一、加强存贷款业务的稽核。存款是信用社最基本、最主要的业务,存款的多少,制约着贷款业务的发展,并影响到信用社的盈利大小。对存款业务的稽核主要是单位存款。对单位存款主要从合规性和真实性两方面加以检查:一是单位存款账户开立是否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二是单位存款账户管理和使用是否合规,检查挂失、冻结和扣划账户存款的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挪用客户资金、乱转资金的现象,主要通过分户账及业务凭证检查;三是是否存在派生存款的现象,看有无为了完成存款任务,突击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稽核时重点检查月末、年末存贷款变动幅度较大的账户。
贷款业务是信用社的主要资产业务,贷款业务经营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因此,对贷款业务的稽核,应从贷款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四方面进行检查和监督,贷款业务经营的合规合法与否是贷款业务经营的最大风险,如一笔贷款虽成为呆滞、呆账,但信用社仍有追索权,但如发生一笔违规违法贷款,可能将失去追索权,最终导致贷款的损失。对内查和外核发生疑点的贷款要采用逆查或顺查等方法查清疑点。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层次查找制度层面的根源,并提出建议,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稽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稽核是整个稽核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一是对现行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内控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消除处理过程中的内控“盲点”。通过内控制度稽核,明确缺陷,确定其薄弱环节,然后拟定措施,提出改进意见,从而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和完善;二是注重督促信用社(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程,将制度范本落实到管理和操作之中,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三是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实地观察测试。通过经常性的现场稽查,使得业务人员能自觉执行各项内控制度,减少违规违纪的发生。
三、加强经济责任稽核和违规违纪查处力度。经济责任稽核是对信用社领导及其他责任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所进行的稽核,主要是加强对基层社主任、信贷员、主办会计等重要岗位、重点人的离任稽核。开展经济责任稽核,可以督促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稽核结果及时向职能部门及领导反馈,为领导者用人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有效防止因用人失察而导致案件发生的现象。在赋予权利的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要从制度上消除违规操作的侥幸心理。
四、加强过渡性资金的稽核。加强对过渡性资金的稽核,防止扩大列账范围,督促信用社及时清理挂账资金。对过渡性资金进行稽核,主要是对其他应收账款的稽核,看基层信用社是否擅自挂账,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查明原因,看其有无利用长期挂账来达到挪用公款的现象。
五、加强员工“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的稽核。目前,信用社对员工“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的管理还缺位,稽核人员在到基层信用社稽核时要对员工“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进行排查,采取群众座谈、外部走访等方法及时掌握员工“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规范,对有失范行为的应如实向主管部门或领导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从而减少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