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年4月3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3+1”信贷模式的启示

□ 郭风云

  自去年以来,山西省联社为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加快服务“三农”步伐,在全省组织实施“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在此背景下,山西蒲县农村信用联社,结合当地“三农”发展现状,积极探索惠农工程的新路子。

  今年3月,该联社发放调查问卷5000余份,抽调业务精英和社员代表召开惠民工程研讨会,并研究孟加拉银行尤努斯小额农贷模式和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的“龙水头模式”,结合蒲县信用社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个“3+1合作信贷”新模式。

  创新信贷模式

  所谓“3+1合作信贷”,就是农民以资金入股成立合作社,合作社又以一定数量的资金在信用社入股,并实行贷款双层担保机制;“3”是指需要取得社员资格的其他3户(含3户)以上的社员为自己提供担保,“1”是指合作社为自己提供担保。信用社根据社员的申请、合作社的补审意见书,经信用社考察认定后,发放一定数额的贷款。“3+1合作信贷”模式,将农民由供销合作、生产合作延伸到信用合作,形成了技术—劳动—资金一体化的联合。

  “3+1合作信贷”模式,一方面由于有了信用社的参与,能够向农民提供信贷资金的优惠支持,解决农民发展生产中的资金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合作社贷款互助风险金,提高了抗御风险的能力。所以“3+1合作信贷”模式,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强。

  创新担保办法

  “3+1合作信贷”模式,其信贷方式是“信用社—合作社—合作社成员”。信用社直接面对的是有股份和具有贷款双保机制的合作社。这个方法既为农户解决了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又通过双保有效地分散了担保风险。它对降低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经营水平是十分显著的。严格审核借款人的信用程度、资金实力、经营状况等是担保服务的关键。贷款申请人办理担保须通过三个层面的审核:一是担保社员对借款人的认可。担保社员都是从事同一行业、经济情况相近、关系相处融洽、相互知根知底的乡邻好友、因此借款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社员最清楚,他们对信用差的农户不会因情面而进行担保,承担贷款保证责任的风险;二是合作社的责任人初审。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社员的品行、经营状况比较熟悉,基本能掌握借款人的贷款偿还能力;三是信用社的最后把关。经过以上严格的审查,有效地提高了担保的安全性。

  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一是合理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初步额定为1-3万元,按生产规模大小、经营种类,周期等进行综合计算,每年核定一次,次年根据结息、还贷情况可按贷款额度的50%递增,同时要求担保总额不超过风险保证金的10倍;二是严格审批权限,合作社设片区责任人,负责对本片区社员贷款担保的调查和初审;三是明确风险责任,信用社及时提供贷款归还情况的信息,信用社、片区负责人对逾期贷款及时进行催收;对发生逾期损失的贷款,首先清偿借款人的风险保证金和担保户按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片区责任人承担10%的赔偿责任,并取消无贷款担保损失的年度奖励;合作社以第一担保人的资格承担最终的保证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担保的抗风险能力。推动农业经济发展。

  在传统的“信用社—农民”信贷模式中,由于大多数农民相对贫穷,因而还款能力低;又由于农业风险大等原因,偿还信贷资金经常有困难。信用社出于经营风险的考虑,只能对农民的简单再生产活动给以少量贷款,而不可能对扩大再生产活动给以信贷支持,而“3+1合作信贷”模式的贷款对象是农民合作社中的社员,这不仅降低了信贷成本,减少了费用,而且有合作社贷款双保机制的作用,从而使信用社大大降低了信贷风险。同时,通过农民合作社入股信用社,将农民与信用社“两家人变成一家人”,信用社能够以“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条件从简”的政策为合作社的成员提供资金,增强了为农民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作用。

  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应当遵循“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管是哪一方的参与,只能是引导,不能是主导,同时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作为农村信用社应明确自己的定位,积极参与并引导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并大力推广“3+1合作信贷”这一贷款新模式。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