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制定长远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
一是要严格保护耕地,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增加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农田,大幅度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发展节水型农业,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加快培育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挖掘内部增产潜力,继续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二是要完善粮食支持保护制度,促进稳粮增收。坚持生产性补贴和收入性补贴相结合、综合补贴和专项补贴相结合,继续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补贴。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要向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和种粮大户倾斜。根据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化和粮食种植面积,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补贴力度。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粮食补贴办法,让种粮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受影响,让抓粮的地方财政不拮据。健全粮食价格保护制度,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保持粮食价格合理水平。
三是要大力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促进粮食企业增效和种粮农民增收。要大力培育现代粮食市场主体,积极推进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粮食现代物流为依托的粮食产业化经营。发挥粮食经纪人作用,积极发展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加强粮食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引导粮食产业链条继续向生产和加工领域延伸,让种粮农民更多分享粮食加工、流通增值收益,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据人民网)
从战略上来看,我国必须要进行两个战略调整,近期的战略调整是中央政府应该改变目前低成本的国家粮食安全发展战略,大幅度地提高粮食安全成本,建立可持续的粮食安全发展战略。
粮食安全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还与中央与地方政府追求的目标不一致有关。中央要承担国人的口粮安全问题,但地方政府由于种粮效益差,产粮大县一般都是财政穷县,所以都不愿意或者不是很情愿去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所以要破解新“剪刀差”问题,保证国家的长期粮食安全不会出问题,国家目前的低成本获得粮食安全战略必须进行调整,让种粮农民与产粮大县获得种粮与发展其他生产差别不太大的平均利润率。否则任由新“剪刀差”任意发展下去,长远来看会产生严重的问题。
从远期看,国家还必须调整目前的城乡分隔治理模式,通过“以土地换社保”,让那些在城市已打工数年的人解决他们的城市户籍问题,给他们上养老保险,但要有一个前提是必须“以土地换社保”,把他们承包的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民。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农业人口,另外置换出来的土地转让给留在家乡种地的农民,扩大农民的种粮面积,提高规模经营水平。 (郑风田)
粮食安全:维持合理粮价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
要建立四个联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决定国家的粮食收购价格与托市收购价格,使粮食的价格一直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这四个联动机制包括:建立粮食价格与农资价格的联动机制;粮食价格与打工收入价格联动机制;粮食价格与经济作物价格的联动机制;粮食价格与国际市场粮食价格的联动机制。
——建立农资与粮食的联动机制。为了防止农资价格快速上涨,国家应该完善粮食价格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农业,包括畜牧业,作为一、二、三“产业链”的最底端,始终涨不过其他产业。每次涨价的最终结果是,其他产业,尤其是一些垄断行业进行垄断式涨价,一些行业协会甚至“联盟”抱团涨价,而且涨幅远远大于农产品原材料价格的涨幅,最终吃亏的还是农业和农民。人们认为,每一次国家给农民的补贴,很大一块被生产资料供应商赚走了。生产资料供应商看石油价格涨幅大,就推动农业生产资料涨价。这就需要国家来进行调控,让农民多得一点,国家通过农资与粮价的联动机制,来决定对农民增加多少补贴,同时应适当对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的价格进行限制,让农民收入不会下降得太厉害。
——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应该充分利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能力,争取让农民们在采购农资时能够集团联合采购,增加判断能力,减低价格。农民难以从涨价中受惠的原因在于农民处于弱势,而农民处于弱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民过于分散,无组织力量,且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农民必须组织起来,成立专业的合作组织,从而提高他们在购销环节中的谈判能力,实际上,这也是欧美国家农户们的一致做法。同时,政府的角色也很重要,不应该只是在食品涨价的时候才紧张,才呼吁农民多生产,更应该在农民丰收,农副产品价格下跌的情况下,给予农民价格补贴,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才是保持食品价格稳定、防止出现较大波动的长久之计。
——建立我国粮价与国际粮食价格的联动机制。2008年三四月份国际粮食价格高涨之时,我国的粮食价格却按兵不动,与国际粮食价格形成巨大价差,让走私商发了大财。我国的石油价格已经建立了一个联动机制,随着国际价格的上涨而上涨。我国粮食价格未来也应该建立起这样的联动机制,大幅度提高保护价,使我国的粮食价格和国际粮食价格形成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价关系,改变我国粮食低于国际粮价的问题。 (摘自人民网)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张自力提出,应该构建合理的粮食定价机制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他说:“首先是健全粮食价格与生产成本和农民收益的联动调节机制,重点加强对粮食生产成本收益的动态监测,完善粮食价格与农民收入的增长促进机制,根据成本变化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并建立合理的增长幅度,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其次要理顺粮食与其他农产品的比价关系。还要建立国内粮价与国际粮价的合理衔接机制。” (蔡靓)
粮食安全:完善惠农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惠芳:
第一条建议是探索建立惠农补贴的长效机制。建议将直补作为一项持久的、稳定的政策予以坚持,无论丰年歉年都要实行,同时大幅度提高粮食直补标准,使补贴水平逐步达到农业资源在粮食生产与非粮食生产竞争性用途上的收益临界水平。特别是对种粮大户,要出台专门的直补奖励政策,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要给农民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引导农民积极从事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可以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整合有关惠农补贴资金,将其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将惠农直补从文件向法令法规转变,使其成为政府对农民的固定补贴工具,成为政府对农民的一种收入支持政策。
第二条建议是完善惠农补贴政策的操作方式。对所有惠农直补项目重新进行整合,实行归口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如粮食直补改为按实际交售的商品粮进行补贴,这样有利于兼顾效率与公平。同时要调整资金兑付时间,考虑到粮食直补的目的之一在于遏制抛荒,粮食直补资金不宜过早兑付,应在晚稻播种之后的一个月内兑付。粮食直补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对水稻以外的经济作物要逐步纳入补贴范围。农机补贴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尽量将小型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取消农机具最高限价的做法,并将补贴资金直接补到购机农户手中。生态效益林补助标准也应逐年提高。
第三条建议是配套建立与市场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对农产品价格实行有弹性的保护政策。一方面要建立价格补贴动态机制。当农产品市场价格明显高过由成本和利润构成的目标价格时,就不启动这一政策手段。反之,则启动该政策,而且价格下跌越多,补贴也越多。补贴与农户的商品量挂钩,也与当期的价格挂钩,从而保证农民在农产品价格下跌时的合理利益。另一个方面要完善生产补贴动态机制。当农资价格指数明显低于农产品价格指数时,就不启动这一政策手段,反之,则启动该政策,而且剪刀差越大,补贴也越多。另外,对于粮食这种特殊商品,要综合运用保护价政策和粮食直补政策,并逐年调高最低收购价,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缩水”。
第四条建议是科学制定补贴资金的长远规划,提升中央惠农政策在实践中的整体效应。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惠农直补工作的逐年深入,资金发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要对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科学的预测,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和预防问题产生的建议和对策,使政策和资金发挥最佳效益。同时,要科学制定惠农直补政策的长远规划,避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郭未名)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张自力:
从生产环节看,种粮收益低、补偿机制不健全,地方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不高,粮食生产的基础性条件总体趋势弱,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堪忧。从储备环节看,粮食供给充足的形式使部分地方政府、粮食企业的粮食安全观念淡漠,为减少资金沉淀而降低了粮食储备水平,形成中央和产区粮食储备多、销区粮食储备少的不合理格局。应采用“倒推法”对粮食主产区发放补贴:可以先确立几个产粮大省,计算出这些省的人均收入与中等城市人均收入的差额,再将这些差额平均到每亩地上,倒推出补贴的额度,由国家财政来发放补贴。还可以根据粮食主产省每年实际调出粮食的数量,适度增加核心主产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地方配套部分由中央预算拨付,这样可以让粮食主产区因承担粮食供给义务而造成的“机会成本”损失获得合理补偿。 (蔡 靓)